投資者賠光保證金還倒欠銀行
4月20日晚,美國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暴跌300%,跌至每桶-37.63美元/桶,史上首次收於負值。
而週一(4月21日)則是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最後一個交易日,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和WTI期貨合約掛鉤,本應在4月20日晚10點停止交易並啓動移倉,但中行未能按期移倉,結果投資者慘遭“血洗”。
4月22日,中國銀行接連發佈兩則公告。
一則公告確認,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爲有效價格,併發布了具體的結算價格,該行原油寶產品的美國原油合約將參考CME官方結算價進行結算或移倉;並表示,鑑於當前的市場風險和交割風險,自4月22日起暫停客戶原油寶(包括美油、英油)新開倉交易,持倉客戶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
另一則公佈說,“人民幣美國原油 2005合約”價格爲-266.12元。
將當日收盤價,而不是啓動移倉、軋差平倉時的價格作爲結算價格,這意味着持有“原油寶”美國原油5月合約的多頭投資者虧損被巨幅拉大,甚至出現“穿倉”,這就是說,虧得一塌糊塗的投資者,不僅虧完保證金,還倒欠中行。情緒不滿的投資者將“抄底中行賬戶原油鉅虧”的話題推上微博熱搜前十。
投資者發現,自己的賬戶中保證金歸零的同時,還需要向銀行繳納鉅額“平倉損益”,從一張網絡流傳的截圖來看,持有2萬手的投資者甚至需要倒貼銀行近千萬。
投資者陳大麗(化名)表示,“截至20日22:00,我的賬戶虧損是不到50%,但今早中行打來電話,很心虛的通知我,根據他們下發的名單梳理,6萬本金虧沒之後,我還倒欠銀行十幾萬。”
按照投資協議,如果陳大麗不補足這十幾萬,中行也可強行扣劃她其他賬戶資金用於抵償該行損失。
另有遭遇了同樣情況的投資者向媒體出示了中國銀行要求其補足交割金的“追債”短信截圖。
該投資者表示,“我的工資卡是中行的,不補不行,但是我覺得中行的這個追債是甩鍋,完全把風險轉嫁給了投資者。這個產品的設計本身有缺陷,中行應該承擔責任。”
有投資者說,“我投了9萬做了600手,現在倒欠銀行16萬,基本上是傾家蕩產了。”
他表示,從知道停盤價格不一定是交易價格開始,已經兩天沒吃飯睡覺,“未來的日子怎麼過?人生大起大落,但是已到中年的我,實在沒有能力再掙幾年錢去還給銀行。”
該投資者無奈表示,“我本來就是做個既便利又低門檻的投資,哪裏想到銀行比賭場還狠,銀行從來沒提示過我們投資會虧損成負價值,所以這到底是到期交割?還是收割!”
另一位投資者表示,他拿出60萬做了原油寶美油05合約多單,現在被平倉之後顯示“持倉損益”是負100多萬,也就是還得補100萬左右。
一名投資者表示,“一般人投個理財產品,不管是高風險還是低風險的,心理預期最多是虧完,這次不僅虧完,還要補一大筆錢。”
他說,最近太多“活久見”,“一天天啥也沒幹,光忙着見證歷史了。”
投資者質疑中行不合理操作
綜合陸媒報道,4月22日上午,中行公告一出,即引起市場譁然,投資者對中行多項的不合理操作提出質疑,還成立諸多維權羣,希望提出集體訴訟,爲自己討回公道。
有投資者表示,“我們認虧,但絕不認宰!賬戶原油的點差、移倉成本我們都知道,投資品的漲跌我們也認,但按照協議,剩50%有預警,剩20%的時候會強平,但中行這兩項工作都沒有做,也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啓動移倉、平倉,結算價格還選了個-37美元的收盤價,這些超額損失無論如何也不應由我們承擔。”
關於移倉問題,按照中行原油寶合約規則,4月20日22:00啓動移倉,但中行未成功移倉,導致客戶鉅虧。
陸媒報道指出,原油寶選擇在WTI原油最後結算日的前一個交易日才啓動移倉,而國內的其他銀行,工行、建行、民生等銀行都在一週前爲客戶完成移倉。
投資者陳大麗說,“包括我在內,幾乎所有投資者都認爲中行會按照當晚22:00的結算價(約12美元)進行移倉、軋差平倉,因爲規則就是這樣啊。” 如果按當天的價格結算,陳的虧損也就是30%,她表示,這是她能夠認可的損失。
此外,保證金預警和平倉制度成爲擺設。原油寶交易界面明確寫明是“保證金充足率低於20%時,系統將按照單筆虧損比率從大到小順序的原則對未平倉合約產品進行逐筆強制平倉。
然而,中行原油寶在當晚22:00暫停交易後,從22:00直至5:00,WTI原油期貨收盤時,中行沒有對客戶的保證金低於20%、0、甚至虧損部分進行任何強制平倉操作。
讓投資者更爲憤怒的是,中行擅自刪除了交易記錄。4月22日公告後,中國銀行App原油寶操作界面內容被全部清空長達10小時,包括各類合約的行情、客戶持倉情況、交易記錄等均消失不見,還要重新簽約保證金賬戶。
有投資者直言,“意思是,我本金虧沒了,還要補繳倒欠銀行的錢,在這個基礎上,中行還當我這些交易、操作都沒發生過是嗎?”
據《券商中國》報道,4月22日下午四點半左右,相關交易記錄、持倉情況等已恢復顯示,但各類合約行情仍爲空白。
陳大麗很憤怒,她對媒體表示,“清空之後,連投資協議、操作記錄都找不到了,聯繫律師都缺乏這些關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