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報導,就前述爭議,香港法律界批評,在“一國兩制”之下,北京所設立機構不應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批評者說,《基本法》第22條詳細規定中國的機構不得干預香港事務。
但中聯辦發聲明稱,港澳辦、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但對其是什麼部門卻語焉不詳。
香港特區政府隨後三度發稿,第一稿稱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2款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第二稿刪去有關“第22條第2款”的字眼,第三稿再稱,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事實上,過去多年來北京及香港都將中聯辦視爲北京在港設立之機構。2007年,香港政制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在《基本法》22條下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設立的機構”的文件,曾寫明包括中聯辦。
對此,署名石山的文章認爲,這涉及中共內部固有其內部語義,難以爲外人道。文章引用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中共內部港澳問題專家介紹說,中聯辦,及其前身香港新華社,其實均爲中共香港工作委員會,相當於中國大陸省市地方的黨委,其設立時間長久,卻從未對外正名。
據悉,中共香港工委,最早可朔及1920年代早期。其後勢力逐漸擴大,至1967年暴動之後稍微回落,但隨着80年代主權更換漸上日程又再度興旺。
該專家說,香港與中共之間關係之密切,遠遠超過一般人想像。中共建國初期五個政治局常委,兩位(周恩來、鄧小平)到過香港,10名元帥,六人到過香港,協助中共建國的八大民主黨派,四個在香港成立,連中共協助興建的越南共產黨,亦由胡志明在1930年代在香港成立。
1940年代末,中共在香港的組織已極爲巨大,並組織由海路運送了大批藥品和零件等物資前往華北中共佔據地區。1949年中共建政之前,近千名各式名人由香港北上參加中共“建國”,包括所謂的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李濟深,全部由中共運作偷渡回國。50年代,大批受過教育的香港左派青年回國“參加建設”,包括中國首位乒乓球世界冠軍容國團,但容國團最後就以自殺收場。
中共建政之後,中共港澳工作基本由廖承志掌控。廖承志是統戰部副部長,以及中聯部部長,主管港澳事務。廖曾長期在香港活動,是中共南方局委員,有時兼任廣東省委書記。
該文章介紹說,香港工委以前所掛之牌爲香港新華社,97後爲中聯辦。以中共慣例,凡徹底奪取政權之後,當地黨大於政,稱爲黨委;而正謀奪政權之地,黨系統常稱爲工作委員會。
到1997年之後,香港地位特殊,既非已奪權,又非未成功,中共香港工委是姑且其名,實際上已開始行使中共以黨代政的各種行動。於是有中聯辦的“非一般意義上的中央政府所屬部門”之說,外人難解其中意,中共本身也無法公開說明。
文章指出,未來,中聯辦必繼續以激化矛盾和鬥爭爲先導,逐漸展開奪取香港政府實權的行動。最後必然如大陸一般,黨先於政,甚至以黨代政。但北京、港府和港共(中聯辦)各懷鬼胎,也各有打算。
另據總部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20日報導指出,中共在香港的運作,就是所有重要決策都是由香港工委作出,再由中聯辦這個殼體去公佈。香港工委100%是一個違反基本法22條的“地下非法機構”。而當中,香港工委保安部是目前對付香港示威的核心部門,保安部負責人的級別可能高于軍方中將。
報導披露,今年1月被河北省石家莊市檢察院以貪污起訴的原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其被捕的真實原因是泄露了香港工委保安部的機密,也就是中聯辦的機密。目前該案件嚴格保密,楊克勤的親屬也“被保護”無法同外界聯絡。
據報,楊克勤1994年9月至1997年9月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祕書處處長期間,曾於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借調到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他在私人場合和朋友飲酒後,談到了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借調到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時的一些事情而涉嫌泄露機密,因此被調查而被捕。
報導還披露,中聯辦內的香港工委保安部是一個極其神祕的部門,從楊克勤1995年8月任職香港工委保安部到2015年1月21日,中共官方從來就不去提這一極其重要機構的名稱,直到當天(2015年1月21日)新華社在報導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全國政法會議上的講話時,才首次提到“香港工委和澳門工委負責同志,全軍政法委員會委員、武警部隊政法委書記”參加會議,而提到的參加“香港工委的負責同志”,就是香港工委保安部的負責人,他在新華社稿中的排名,甚至排在全軍政法委員會委員、武警部隊政法委書記前,而全軍政法委員會委員、武警部隊政法委書記已是少將甚至中將軍銜。
報導還說,有證據顯示,香港工委保安部經常參加中共國家安全部組織的在香港的專案行動,這些人在香港對所謂“敵對勢力”進行監控甚至採取行動。
不過,2017年中共19大召開前官方公佈黨代表名單共2287人,19大代表共分40個選舉單位,其它選舉單位公佈了代表當選人,香港工委沒有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