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港聞提要:
1;深圳要求中港貨運司機持健康證明 業界憂影響供港物資
2;上訴庭判警無手令可查被捕者手機 議員憂變相縱容警方濫權
4月3日上午港聞:
1;深圳要求中港貨運司機持健康證明 業界憂影響供港物資
【希望之聲2020年4月3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受中共肺炎疫情影響,香港跨境運輸業界指,收到中國有關當局通知,由本月4日起,要求香港跨境貨車司機必須持港府發出的有效健康證明,或符合檢測機構的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才獲準進入中國內地。不過,香港衞生署表明,不會向跨境貨車司機發出健康證明。運輸業擔憂,新措施會影響香港糧食和日常用品供應。
據深圳報關協會於日前的微信發佈信息,明日(4日)凌晨起,所有香港貨車司機入境前,須持有港府提供的14日有效期的健康證明,或由有資格的第三方的檢測機構發出7天內陰性核酸檢測結果證明。
香港陸路客貨運輸業的議會主席蔣志偉向傳媒表示,廣東省當局早已有中港貨車司機的名單,實施名單管理問題不大,但要求提供官方發出的14日健康證明。他說,目前香港包括醫管局機構,迄今未能發出內地所要求的健康證明,因此香港運輸業界「真係未必做得到」。
蔣志偉坦言,一旦強行落實入境限制,將令中港兩地物流大受影響,影響日常用品供應與物價飆升。他透露,港府正與深圳巿政府進行溝通協調中,希望兩地政府會考慮香港民生及事件的嚴重性,想出妥善方法化解危機。
香港食品供應商李豐年表示,本港食米主要是船運,但罐頭、雞蛋、蔬菜水果和肉等食品,要靠陸路車運,可能會受影響較大,現階段難以評估,呼籲市民「千祈唔好搶購,一搶購無事都變有事」。
2;上訴庭判警無手令可查被捕者手機 議員憂變相縱容警方濫權
【希望之聲2020年4月3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警方須先取得法庭手令,才能查閱被捕人士的手機。但警方不服上訴,高院上訴庭昨(2日)裁定警方勝訴。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和郭榮鏗對判決表示極度遺憾和失望,認為上訴庭法官把定義例外情況的權利賦予警方,是變相縱容警方濫權。
上訴庭判詞指,警方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若未能獲得法庭手令,但有即時檢查的合理基礎,可不必手令檢查被捕人士的手機內容。檢查範圍只限於調查相關罪行,及保障受害人、公眾及警員的安全。調查後,警方須儘快以書面紀錄檢查目的及範圍,並提供副本予被捕人士。
上訴庭重申,警方沒有權力強迫被捕人士交出手機密碼,被捕人士拒絕交出密碼,不會構成「阻差辦公」。警方回應正研究判詞,會嚴格執行判詞中的相關規定。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上訴庭判辭顯示法官過份信任警方,和側重警方查案需要,沒有平衡公眾對保障其個人私隱的普遍合理期望,也沒有考慮到警方現時大規模濫捕及嚴重濫權的情況。他指,有不少年輕人因為身穿黑色衣服,便被警方無理截停搜查,更被恐嚇要解鎖手機,否則便會被拘捕及帶返警署。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如法庭相信警方會因應是次判決,對警權作出自我約束,無疑是離地和天真。判詞中的「例外情況」只賦予前線警員無上權力,認為在解決警方濫權和濫捕問題前,不應輕易增加警方在拘捕後可隨即執行的權力。他要求全面檢視警隊條例,修訂當中賦予警方過大而不受監察的權力。
郭榮鏗又提到,過去曾有報道指警隊內有人將示威者資料流出,作非刑事調查之用,包括上傳到「起底」網站。他憂慮警方可不須手令檢取手機內容,會令此類濫權行為更為嚴重。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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