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指鄭麗瓊涉嫌煽動意圖罪被捕,至於是涉及到鄭麗瓊發表的哪一則帖文哪部分涉及「煽動」,香港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方便詳細討論案情,後續會諮詢律政司意見。
據瞭解,整個事件起因於,有人先前在社交媒體臉書轉發一名遭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的貼文,內容包括該警員的照片、名字、警員編號、駐守警區等個人信息,還聲稱該名警員可能涉及去年9月在灣仔「反送中」示威衝突中開槍射傷一名印尼女記者。
鄭麗瓊被指將有關圖文做轉載,有人更留言要求相關警員「以眼還眼」。不過,事後整個貼文都被刪除。
許智峯今天前往警署與鄭麗瓊的代表律師會面後表示,警方並未清楚交代鄭麗瓊被捕原因,律師則轉述鄭麗瓊被指控涉「煽動謠言罪」。在經過與律師瞭解及商討後,許智峯認爲,「煽動謠言罪」是香港殖民時期的「古代惡法」,已涉嫌違憲,他將積極考慮爲鄭麗瓊申請人身保護
許智峯對警方拘捕鄭麗瓊表達憤怒,認爲在社交媒體上轉載他人批評政府的帖文而被捕,是針對鄭麗瓊的區議會主席身份以及政治立場。許智峯怒斥香港警方有濫捕濫告之嫌,呼籲警方在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期間不要再搞這些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