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於2024年3月21日提起的訴訟得到了16個州的支持,指控蘋果非法壟斷智能手機市場。該訴訟指控了蘋果一系列非法行為,包括限制第三方應用程序、控制iPhone在其默認消息服務上向其他手機發送的消息、使Apple Watch與iPhone兼容,以及控制數字錢包和新聞服務。
訴訟稱,蘋果的行為限制了競爭,從而損害了消費者、小企業和應用程序開發商的利益。
前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當時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消費者不應該因為公司違反反壟斷法而支付更高的價格”,“如果不加以制止,蘋果只會繼續加強其智能手機壟斷地位。”
8 月 1 日,蘋果公司提出駁回訴訟的動議,稱該公司並未“從事排他性行為”,而根據《謝爾曼法》第 2 條,排他性行為是提出壟斷索賠所必需的。蘋果公司表示:“最高法院已經明確表示,根據第 2 條規定,公司與第三方交易的條款選擇並不具有‘排他性’。”
強迫競爭對手共享技術可能會損害政府聲稱要保護的創新。而支持這種理論將要求法院監督動態技術市場中的產品設計和政策選擇,而最高法院已表示法院並不適合承擔這項任務。
在 6 月 30 日的意見中,尼爾斯表示,司法部的訴訟“充分指控”了壟斷行為。原告強調,蘋果佔據了智能手機市場 65% 的份額,法院表示這足以證明該公司在市場上佔據“主導地位”。意見書稱,原告聲稱,蘋果平台上對開發者和其他第三方的限制相當於構成反競爭內容的技術壁壘。法院表示,蘋果公司的論點是,它有權限制第三方訪問自己的技術,這一問題必須在訴訟的調查階段得到解決。
出於這些和其他原因,尼爾斯拒絕了蘋果公司撤銷訴訟的請求。
蘋果的法律挑戰
除了司法部的訴訟外,蘋果還面臨其他多項法律挑戰。4 月 30 日,地區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伊馮·岡薩雷斯·羅傑斯)在遊戲開發商 Epic Games 提起的訴訟中指控該公司不服從命令。Epic Games 因向用戶提供替代支付選項而被 App Store 下架,隨後於 2020 年 8 月對蘋果提起訴訟。
2021 年,岡薩雷斯發現蘋果違反了加州的不正當競爭法,並命令該公司確保開發者有自由引導用戶選擇更多支付選項。然而,岡薩雷斯在 4 月 30 日的裁決中表示,蘋果“故意違反”了 2021 年的命令。
法官寫道,“蘋果故意選擇不遵守本法院的禁令”,“其這樣做的明確意圖是設置新的反競爭壁壘,從而在設計上和實際上維持一條寶貴的收入來源;而這條收入來源此前被認定為反競爭的。蘋果認為本法院會容忍這種不服從行為,這是一個嚴重的誤判。”
蘋果公司拒絕了這項裁決。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強烈反對該裁決。我們將遵守法院的命令並提起上訴。”
與此同時,蘋果在歐盟也因類似問題面臨壓力。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因蘋果違反歐盟《數字市場法》(DMA)規定的反操縱義務,對其處以5億歐元(約合5.9億美元)的罰款。該委員會指責蘋果公司施加了眾多限制來阻礙開發人員。
6 月 26 日,蘋果宣布對其在歐盟的 App Store 政策進行幾項調整,為開發者在公司 App Store 之外銷售數字商品和服務提供更多選擇。
歐盟委員會表示將評估這些變化,以確定蘋果是否遵守 DMA 法規。委員會表示:“作為此次評估的一部分,在決定下一步行動之前,聽取市場運營商和相關第三方的意見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