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將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中共官媒新華社2月28日說,這次修法是為了因應新時代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中國在保密工作上所面臨新問題,有必要對保密法進行修改完善。
其中修訂的文本中包括一個名為「工作秘密」的新法律概念,法律文本將其定義為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泄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 外界認為,新修訂後的法案,可能使在中國的外企面臨更大風險。
對於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會有什麼影響,希望之聲記者29日採訪了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律師,他表示新保密法範圍擴大,對在中國工作的3類人有更大的影響。
主要是我覺得是三類不同的人士。一類是記者,另外一個是外國的企業,還有台灣的企業。這些企業經商去做一些調查活動,尤其收集資訊,所有做生意的都要收集資訊。那這個都可能會成為說你收集國家秘密,或者新定義的工作秘密。
第三類當然是學者,你要做調查、你要說(做)一些調研,那可能都會陷入這個法網。
桑普表示這個法律不合理,早前中共已經加強護照的監管,國家工作人員,甚至事業單位,老師,普通的工作人員,已經上交護照,不允許自由出國 ,給這些人員造成了傷害。
基本上是終身保密,然後它是還是說有個特定的期限,在這個期限裡面就不得隨意的去就業跟出境。所以這個是對於國家工作人員,對國家公務員是非常大的一個傷害,是對他的一個限制。
另外桑普認為新保密法概念模糊,加上中共法治不透明,給在華外商帶來巨大風險。桑普提醒大家儘量不要去中國、香港、澳門,那裡已經非常不安全。
關於工作秘密的一個定義,他在國家秘密以外,另外創出的名詞。是說這些工作秘密泄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執法)是極大的模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