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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港聞提要:
1;“護孩行動”成員疑遭港警暗巷毒打 如傘運“七警事件”翻版
2;反送中逾百日79人被控「暴動罪」或囚10年 民眾不滿黑警無罪
9月23日港聞;
1;“護孩行動”成員疑遭港警暗巷毒打 如傘運“七警事件”翻版
【希望之聲2019年9月23日】(本台記者周凱文綜合報導)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好鄰舍北區教會”多名銀發族發起“守護孩子行動”,在警民衝突中擔任“緩衝”角色。但最近衝突不斷升溫,有成員21日遭警方毒打,更被指控犯下“襲警罪”。
“好鄰舍北區教會”於臉書發文指, 73歲高齡“陳伯”陳基裘與“守護孩子行動”一名30歲成員,21日晚在元朗了解少年被捕情況。與警方交涉期間,有防暴警先後將前方記者、行動成員及陳伯推倒,然後向眾人施放胡椒噴霧。陳伯雖被釋放,但另一成員卻被控“襲警罪”。
根據網絡影片顯示,該名身穿黃衣的成員被捕後遭警員拉至一暗角處毒打,成員倒地後再被警出腳猛踢,當經警察發現有人在高處拍攝時,警方更以電筒強光反射干擾,及粗言回應。拍攝者更不斷大喊:“警察唔好打人”。
當晚在場的教會主任陳凱興引述律師描述,成員被毆打致口腔及牙齒出血,出現頭暈的症狀,送院後需要做腦掃描。陳凱興又表示,成員被捕前只與警方口角,沒有身體接觸,也無拒捕,更不相信會有武力反抗的情況。他譴責警員濫用私刑,對事件感到遺憾。
陳凱興形容事件如同5年前“七警暗角打人案”的“翻版”。
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7名警員將社運人士曾健超反手捆綁後,抬到添馬公園黑暗處拳打腳踢,被記者拍下現場,事件曝光後引發香港社會嘩然。之後,法庭裁定7被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成立。
2;反送中逾百日79人被控「暴動罪」或囚10年 民眾不滿黑警無罪
【希望之聲2019年9月23日】(本台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元朗白衣人恐襲事件已過兩個月,上周六(21日)屯門和元朗再爆發激烈警民衝突,警方發射多枚催淚彈、海綿彈及胡椒噴劑驅散示威者,並逮捕至少5人,當中兩名13歲少年。反送中3個多月來警方已拘捕1474人,207人被起訴,79人被控「暴動罪」,最高刑期可判監10年。
綜合港媒報導,被拘捕的少年中,一名是13歲的女學生,被指涉嫌「侮辱國旗」扣留調查;另1名13歲男童和19歲少年則涉嫌以雷射筆照射警員被捕。
據網絡影片顯示,當晚大批市民反應激動,有現場街坊表示男童什麼也沒做過,只是喊口號,喊口號犯法嗎?在場有區議員及社工要求協助男童,但被警員拒絕。
有網民表示:「在中國大陸『文革』期間,有10歲孩童被定性為『反革命』。歷史何其相似,現時的香港,10歲就被控罪。他們手無寸鐵,哪來的犯罪,那些拿著警棍,拿著催淚彈,拿著槍的黑警卻無罪?」
據警方20日公布數字,反送中自6月9日以來,被拘捕者已達1474人,207人被起訴,其中79人被控「暴動罪」,此外,還有40人被控「非法集結」,另有21人被控刑事毀壞,22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當中,1190名男性,284名女性,年齡最大的84歲高齡,最小的只有12歲。
公布亦指,警方3個月來共使用3100枚催淚彈、590發橡膠子彈、298發海綿彈和80發布袋彈。警方聲稱,至今共有250名港警受傷,包括被投擲腐蝕性液體,以及被硬物、雷射筆、汽油彈和彈珠所傷,但沒有出示關於250名傷者的驗傷證據。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