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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港聞提要:
1;記協等多個新聞組織聯署聲明反對《逃犯條例》修訂
2;港府擬中區海濱劃作駐港軍用碼頭
被議員批為變相割地
3;黃之鋒占旺藐視法庭案上訴押後
獲准繼續保釋
4;【逃犯條例】港府遞法例闖關立法會 民主派拖延術失敗
4月3日港聞:
1;記協等多個新聞組織聯署聲明反對《逃犯條例》修訂
【希望之聲2019年4月3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記者協會聯同多個傳媒工會、組織及機構周三(3日)聯署發表聲明,反對政府《逃犯條例》修訂,擔心造成寒蟬效應,威脅記者的人身安全。
聯署列舉多個案例,指中國大陸傳媒環境險惡,香港、中國內地以至外地記者采訪受阻事件不絕於耳,部份記者更曾被定罪入獄,例如資深傳媒人程翔於2005年,被指干犯間謀罪行被判監5年,至2008年方獲釋;明報記者席揚於1994年亦被指干犯竊取刺探國家機密罪行,入獄3年; 2008年now 新聞台記者黃嘉瑜到四川欲采訪維權人士譚作人,被當局以藏毒罪名上門搜查達四小時,再被迫交出部分錄影片段等。
聲明指,雖然今次修例,基於協議內的「雙重犯罪」等原則,間諜罪和刺探國家機密罪等的疑犯不會移交,亦不涉及純政治性質的案件,目前建議修例涵蓋的37類罪行,不包括單純涉及言論、出版的罪行。但此舉實無助於新聞工作者安心,因為記者就非政治罪名而被控或受阻的個案時有發生。
聲明又指,建議中的修例將會打開缺口,在港的記者有可能因各式罪名而被移送內地,造成自我審查,新例有如高懸於記者頭上的利刃;一旦修例落實,現時香港僅余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將嚴重倒退,記者面對心理壓力亦將造成寒蟬效應。
2;港府擬中區海濱劃作駐港軍用碼頭
被議員批為變相割地
【希望之聲2019年4月3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政府計劃通過修訂軍事設施禁區令,將中區軍用碼頭移交中共駐軍使用,包括將碼頭上4座1層高的建築物列為「禁區」、設立有活動欄柵的受保護地區,並在海上設立限制區域。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不滿港府做法,指是變相「割地」和「一地兩檢」翻版。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2日)討論有關修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質疑,政府將中環海濱3%用地交予中共駐軍猶如「割地」,擔心此後該用地將會改行內地《駐軍法》,淪為「一地兩檢」翻版。她表示,若不經意有小孩、或狗進去,我入內尋找,不加思索進去,會立即被捕。
議員朱凱廸指,中共駐軍已有昂船洲基地,看不到在中區加設碼頭的防務需要,質疑港府做法如同「割地」出去。他強調法例日後呈上立法會時一定全力反對,亦有律師團隊正研究以法律挑戰政府有關決定。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也認為,毋須把有關範圍劃給駐軍使用。港府應向市民交代是否曾根據駐軍法第13條,向中央政府提請把中區軍用碼頭用地交回港府,以作市民休憩用途。若政府從來沒有向中央作出提請,就堅持作軍事用途,則十分不合理及不負責任。
3;黃之鋒占旺藐視法庭案上訴押後
獲准繼續保釋
【希望之聲2019年4月3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2014年占領行動期間,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多名社運人士在旺角彌敦道被指沒有按執達主任指示,拒絕離開或阻撓清場,黃之鋒被律政司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判監三個月。
他不服刑期過重提出上訴,上訴庭3日早上開庭處理。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黃之鋒獲准繼續保釋。
今早黃之鋒在多名的支持者陪同下出庭應訊,他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結果,五年前占領行動雖然不成功,但希望香港人日後繼續為民主抗爭。
代表黃之鋒的律師駱應淦庭上指,原審法官只考慮黃之鋒曾向執達主任提問內容,但未有留意他當時的語調,是否存在挑戰或挑釁的態度。代表律師又指,黃之鋒當時即使有向執達吏發問,但亦無證據顯示黃之鋒當時帶領或組織其他示威者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
3名上訴庭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黃之鋒獲准繼續保釋。
4;【逃犯條例】港府遞法例闖關立法會 民主派拖延術失敗
【希望之聲2019年4月3日】(本台記者鄭銘釆訪報導)港府無視各界強烈反對,周三(3日)向立法會提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特首林鄭月娥早上出席立法會咨詢會。多位民主派議員在會前向她高聲抗議,要求順應民意撤回修訂。會上多位民主派議員批評林鄭月娥一意孤行,配合中共修例。
民主黨議員尹兆堅指,九七前港府和立法機關鑒於中國法治水平和人權保障的劣績,以及中港兩地截然不同的刑事司法制度,而不訂立長期移交逃犯協議。中共害怕香港人心不穩,提出“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河水不犯井水”等承諾,才維持今日香港的現狀,批評港府借補充“漏洞”進行《逃犯條例》修訂。
尹兆堅:“大律師公會就這一點,昨日再發聲明批評你。既然不是漏洞,且台灣當局又表明不接受港府現時提出的移交安排,為甚麼你和李家超局長整年都不與台灣商討一次性移交安排,還要消費死者,消費這宗慘案,欺騙香港人,欺騙家屬?為甚麼你要做吳三桂,主動破壞一國兩制,主動引河水來犯井水?”
林鄭辯解當年訂立的逃犯條例有“地理的限制”,重申修訂是希望能夠堵塞這些漏洞,讓香港不會成為一個逃犯天堂。
朱凱廸議員亦質問特首,如何看待親共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所言的“中國(中共)大陸現時正推行‘陽光司法’”?
朱凱廸:“好像維權律師王全璋那樣,被秘密扣留了三年,審訊不公開,現在已判監,家屬都不能探望。我都不用再說,剛剛‘八九六四酒案’的四位被告亦被扣留三年才審,有些審了數年都未有判決。特首,你是否認為這樣的中國大陸‘陽光司法’是沒有問題?是可以令你放心送人返去受審?”
林鄭月娥就拒絕評論大陸的司法制度,聲稱稍後港府會提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給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及之後會成立委員會討論相關內容。
朱凱廸繼續批評她再三回避問題。
朱凱廸:“本來都不想犯井水或河水,現在因為《逃犯條例》打破了中港兩地移交的防火牆,所以特首閣下不能夠再回避這個關鍵問題,你是否接受中國內地現在的所謂‘陽光司法’,可以秘密扣留數年才審訊,你接不接受?”
林鄭就稱香港引以為傲的是我們獨立的司法制度和獨立的法庭。
隨後,立法會就《逃犯條例》進行首讀和二讀,在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言前,民主派議員多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及提出規程問題上拖延時間,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阻止,民主派議員拖延戰術失敗,保安局將草案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預料將成立法案委員會詳細研究後,再交回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
會議期間,民間人權陣線、多個民間團體在政府總部外抗議《逃犯條例》,要求政府撤回。保安局長李家超於當日下午將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民主派議員集體離場抗議。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