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年輕夫婦郊游行山 疑遇「老虎」報警
看相證實「豹貓」
2;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2度未能入罪 法官批名人旁聽效應
3;發罷駛4名九巴車長遭公司解雇
1;港年輕夫婦郊游行山 疑遇「老虎」報警
看相證實「豹貓」
周二(6日)早上,一對年輕夫婦於馬鞍山吊手岩行山,期間於叢林發現一只約3呎長兩呎高的黃色的巨形貓科動物,兩人大驚懷疑遇到「老虎」報警,消防員和漁護署上山搜索,沒發現虎蹤。有香港學者表示,估計是豹貓,因城市化見野生虎的機會很微。報案人在看過豹貓照片,經對比後,證實屬虛驚一場。
香港漁護署發言人向媒體聲稱,今晨接獲市民報案,指馬鞍山吊手岩有「老虎」出沒,即時派員到場了解,但經搜索沒發現。此外,在2013年,漁護署接獲大埔沙螺洞一宗老虎報案,調查後亦未有尋獲虎跡。自2002年起,漁護署已設立紅外線相機監察野生動物的情況,以追蹤及監察野生動物。均未有發現老虎蹤影。
資料顯示,香港最後一次發現老虎蹤跡的報告,是在1947年。最為轟動的是於1915年的新界「殺人」孟加拉虎,咬斃兩名男子。
2;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2度未能入罪 法官批名人旁聽效應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兩次陪審團都未能達致有效裁決,控方其後申請,要求法院裁決曾蔭權支付第一次審訊的三分一訟費。法官陳慶偉周二頒下判辭,准許申請,曾蔭權須支付控方原審三分之一訟費,約 500 萬港元。
不過,法官批曾蔭權接受審訊時,透過公關公司或顧問,邀請眾多名人到庭旁聽,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香港專欄作家、城中名人陶傑及宗教領袖等,從而說服陪審員,被告是個好人,並得到社會各界支持。法官指此乃「走後門」的行為,對香港的法治並無好處。又指假如一早知道公關公司參與其中,或決定解散整個陪審團。
不過,港媒蘋果日報引述陶傑的話說,陪審員經挑選及法官精心引導,有足夠理性,“唔可以當系三歲細路仔”(不可以把他們當作3歲小孩子),“咁容易被人影響”(那麼容易讓人影響),他建議法庭若擔心名人對陪審團造成影響,可草擬禁止旁聽的名單,讓公眾跟從。前特首曾蔭權原被控3罪,最終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判囚20個月。目前正獲准保釋,等候今年4月的上訴聆訊。
3;發罷駛4名九巴車長遭公司解雇
過年前的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造成19死60傷,引發公眾關注九巴車長工時過長及薪酬等問題。早前,九巴月薪車長召集人葉蔚琳發起罷工行動,要求九巴商討加薪和工時等事項。周二(6日)葉蔚琳向媒體透露,與她同在九巴任職車長的丈夫及兩個參與的發起車長收到九巴終止雇佣的通知,疑因罷駛遭秋後算帳。
葉蔚琳向傳媒公開九巴向她發出的終止雇佣通知,文件指由今年3月7日起,九巴按雇佣條例向她發放7日代通知金及其他賠償款項。九巴要求葉蔚琳3月8日前交回職員證,以及制服等歸還。
事件源於九巴上月對車長薪酬作出調整,將兩項獎勵金直接撥入底薪,令部分月薪車長不滿,有車長組成大聯盟發動罷工。葉蔚琳對於被公司解雇指是意料之內,指「做了要做的事,問心無愧」,不是九巴員工,亦會繼續為同事爭取,已經沒有擔心,沒有遺憾。九巴拒絕回應是秋後算帳,指個別員工於當值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停駛,決定采取的紀律處分。職工盟總干事蒙兆達批評資方做法可恥,根據現時《雇佣條例》保護範圍僅適用於職工會會員,認為資方趁工會未正式成立先下手為強,無疑是對工會的一種迫害。
他解釋,《基本法》表明員工可享罷工權,惟《雇佣條例》僅指不可因罷工即時解雇,但對於是否意味雇主給予代通知金下,便可終止合約,則未有明確表示。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