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傘運動襲擊途人案
警司朱經緯判監3個月准保釋
2;懲教署就梁國雄復核男囚犯剪發上訴
3;2港女南非攀岩意外一人墜亡
1;雨傘運動襲擊途人案
警司朱經緯判監3個月准保釋
2014年占領運動期間,退休警司朱經緯於旺角占領區執勤時涉嫌以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的案件,早前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案件在周三(3日)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朱經緯被判監3個月;朱不服定罪及刑期,決定上訴,法庭批准朱經緯等候上訴期間以5萬元保釋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故判處朱經緯4個月監禁,在考慮到他已經退休,重犯機會微,事前無案底,以及事件在網上廣傳,被告已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扣減刑期至3個月的監禁。
案情指,被告朱經緯57歲,2014年11月26日雨傘運動執勤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以警棍襲擊鄭仲恆,當時全過程被多家傳媒拍下。但律政司一直未提出刑事檢控,監警會在2016年將事件公開,披露三次退還警方投訴警察課要求重審,投訴警察課建議將毆打指控改為濫用職權,但遭監警會拒絕,堅持朱的行為屬毆打,最終投訴警察課同意「毆打」指控。事件經兩年四個月後,朱經緯終被定罪。
事主鄭仲恆表示,朱經緯已判處罪成,無論刑期多長都不重要,重要是讓公眾知道警察不可以濫用暴力。
他認為,判決可挽回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但不評論能否挽回對警隊的信心。因由始至終警方都無做過任何補救行動。各警察團體的聲明亦反映,他們並不覺得朱經緯的行為有問題。
2;懲教署就梁國雄復核男囚犯剪發上訴
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2014年因刑毀及擾亂秩序罪被判監禁4個月,入獄期間梁國雄被剪去一頭招牌長發。其後,梁國雄向法庭申請司法復核,指懲教署規定男犯剪發是性別歧視和侮辱囚犯的尊嚴,高院原訟庭去年1月判他勝訴。懲教署不服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原訟庭之決定,案件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上訴需時兩日。
申請上訴的懲教署指,規定男囚犯剪發基於保安及紀律上的考慮,指囚犯有機會在長發下收藏武器,打架時亦可以頭發作武器或構成自殺的可能,而男囚犯打架的次數較女囚犯多,剪去男囚犯頭發並非只對一名犯人的規限,亦保障了其他囚犯。
梁國雄在庭上陳詞時,其大律師引用2001年,平等機會委員會質疑當年教育署在派發中一學位時,將男女學生分開處理的司法復核案例,指出將性別定形化並據此制訂政策,在法律上不容許。
3;2港女南非攀岩意外一人墜亡
兩名香港女子於 1月1在南非開普敦著名景點桌山攀石時遇上意外,其中一人與南非向導同時跌落懸崖死亡,而另一人則無生命危險。當地傳媒指,事發時天氣非常寒冷,拯救行動歷時約12小時,當局形容救援行動極度困難。
據當地傳媒報道,登山者在山頂纜車站對下150米的岩石上被困,當局派出30名救援人員及直升機搜救。救援人員在當日晚上11時,先將受傷的女游客救出;至翌日凌晨5時,才把29歲女死者及61歲男向導的遺體運下山。另外在事發前,有游人在登山纜車上拍攝到懸崖上有兩個人攀石的情況,估計之後兩人已經跌落懸崖較低位置。消息指,營救工作令桌山纜車暫停服務,令800多名游客滯留山頂數小時,服務其後才恢復正常。
責編:李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