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7年11月06訊】(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中共《國歌法》今年10月1日在中國大陸開始實施,11月4日人大常委表決通過,將《國歌法》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將為此展開本地立法工作。香港政黨及團體當日到中聯辦抗議,反對在港實施《國歌法》,認為愛國勿需規管,如國家受人民愛戴,就根本不需《國歌法》。
社民連、大專政改關注組、公民黨等多個團體約20多名成員,上星期六由西區警署游行至到中聯辦抗議。(攝影:梁路思)
社民連、大專政改關注組、公民黨等多個團體約20多名成員,上星期六由西區警署游行至到中聯辦抗議。他們手持“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等訴求牌,沿途高叫口號,到達中聯辦後先讀出聲明。批評在港立《國歌法》,是要封殺異見聲音,並將這些異見聲音處以刑罰,進一步剝奪香港人的自由。之後團體代表輪流發言。
香港政黨及團體當日到中聯辦抗議,反對在港實施《國歌法》。(攝影:梁路思)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如國家受人民愛戴,根本不需《國歌法》,人民都會驕傲的唱國歌,飄國旗,但中共的所作所為恰恰相反,還把國歌填詞人害死。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說:“退一萬步, 我相信一個國家如果得到人民的尊重,得到香港人的尊重,不需要立法,香港人都會好驕傲的唱國歌 ,飄國旗, 大家看一下《國歌法》的歷史,真是抹一把汗,做這個歌曲的人去哪啦!大家記得田漢嗎?他是被迫害含冤死的。就是說我們講《國歌》多偉大的時候,一個愛國作曲家都可以有這樣的田地,受到這麼大的冤屈。”
香港政黨及團體當日到中聯辦抗議,反對在港實施《國歌法》。(攝影:梁路思)
大專政關代表郭偉誠表示,中共要透過立法強逼人民愛國,都是心虛知道自己不愛民,他提到《國歌法》要求小朋友學習,是企圖洗腦,害怕他們未來對政權做出反抗。
大專政關代表郭偉誠:“中共的思維好搞笑,他要做的就是用惡法強制人來愛國,而不是用德政令人民尊重,為國家感到驕傲。另外,《國歌法》要求中小學生開始學習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這個是洗腦的過程。中共由中小學生開始培訓他們是一個聽話的下一代,這個無疑是害怕他們將來對政權做出反抗,這個是極之無恥的事。”
游行人士之後把訴求展示牌張貼於中聯辦門外後離去。社民連梁國雄之後接受傳媒采訪時指出,《國歌法》是在剝奪港人表達自由,指人民應大於國家,人權應高於政權。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派梁國雄。(攝影:梁路思)
梁國雄:“人人都明白《國歌法》好似《國旗法》,和《區旗法》一樣,是剝奪香港人根據《基本法》和《聯合國政治權利公約》給我們的權力。我們認為,人民是大於國家的,人權高過政權的,任何剝奪人民去發放他的信息和接受他人信息的法例,都是侵奪了人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最基本主權的做法,所以,我們是反對的。”
梁國雄認為,愛國本身是一種情操,不應用剝奪自由來強制。他指出,除了反對《國歌法》之外,亦反對中國憲法裡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因為原則裡面的條文指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等同是把國家當作共產黨的私產。
香港政黨及團體當日到中聯辦抗議,反對在港實施《國歌法》。(攝影:梁路思)
中國大陸的《國歌法》共有16項條文,不少細節令香港方面憂慮,包括:如何才是表達所謂的“愛國情感”;怎樣做才是“不得采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國歌是否應納入中小學教育;香港新聞媒體是否應好似大陸的媒體一樣,積極開展對國歌的宣傳,普及國歌奏唱禮儀知識等。
香港政黨及團體當日到中聯辦抗議,反對在港實施《國歌法》。(攝影:梁路思)
目前,港府方面還未展開立法程序,親中建制派與民主派、法律界人士已就相關議題展開激烈的討論。上星期日(11月5日),香港城市論壇亦討論相關題目,現場火藥味甚濃。
講者社民連主席的吳文遠認為,《國歌法》和《區旗法》根本都不應該存在,因為背後的原則是國家的主權和威權,遠遠大於人民,他指國外也有《國歌法》,但只是指引,並非以立法的方式懲罰人民。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國家的憲法本身應該是由人民制定憲法,來限制政府或者政權的權力,但現在反過來,是獨裁政權用自己一把口,用兩個法例,《國歌法》國旗法就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的權利,現在不是說你愛國不能唱國歌,不可以舞國旗,不是,各位聽住,現在政府說,你不唱、不肅立、甚至噓的話,他就會懲罰你,甚至被判監。有的人可能說外國都有國旗法,國歌法,外國的政權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人民可以推翻他下台,現在,共產黨香港是沒有的,就算是外國有國歌法國旗法,通常是一個指引,指定歌譜是怎樣,禮儀是怎樣。”(主持人問:如果本地立法,是否要寫明,聽到國歌要肅立。)整個法例都不應該立,當然法例要寫的仔細。就像建制派的葉國謙說,聽到國歌要肅立,正在開車的時候,是不是聽到國歌要剎車停下。不可能。(親中議員梁美芬突然插話)我想,香港現在為什麼要討論國歌法,就是因為有梁美芬這樣的兒女,連國歌都不尊重,都覺得不應該尊重自己的國家民族。”
之後,同為講者嘉賓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發言時反駁,是政府立法懲罰人民,令人民恐懼。
民主黨立法會許智峯:“為什麼會有國歌法呀!就是有梁美芬這樣的人,就國家大嗮,人民的權力掃之於枱下。我們講立國歌法的時候,當然這個法例有些難以執法,如果我們只講幾場球賽,(奏國歌的時候),那些人不起立,我們就要用《國歌法》來懲罰,是不是不做就要罰,是不是一個好的愛國的表現,是不是發自內心,是不是人們會對國家感到驕傲,不是,你懲罰他,是在制作一些恐懼,令到人們聽話,這是霸權和威權政府的表現。”
台上支持和反對《國歌法》的嘉賓針鋒相對,台下的民眾亦掌聲、噓聲交雜。民間團體維園衝鋒的大陸朱反駁台上嘉賓批評吳文遠不尊重國歌的講法。
維園衝鋒的大陸朱先生:“剛剛講到對國歌不尊重,共產黨認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啦!填詞人田漢就被中共搞文化大革命迫害致死,這麼慘淡的歷史,中共都不配有國歌啦!”
民主黨的區議員袁海文就反駁不愛自己的民族論。
民主黨的區議員袁海文:“很多朋友都講要牢記中華民族的精神,這是國歌背後的意義,開始大陸朱先生也講了,田漢做歌做詞,在文革的時候被批鬥致死,另外我想講,中共江澤民將160萬平方公裡的領土割讓給人(其他國家),(中共領導人)將越南十幾萬平方公裡的領土割讓給越南。我想問,這是不是民族的屈辱,我們都要全面看,是不是對外就鵪鶉,對自己人就這麼嚴苛,非常之悲哀。”
吳文遠總結時表示,就算在香港立法,民眾在所有的公眾場合、在球場不噓國歌,但並代表他們真的就愛國了,但憂慮的是,如當局要強行要求香港的中小學生學習《國歌法》,就會導致下一代不敢批評政府。他又提到,雨傘運動正是國歌第一句歌詞的實踐。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吳文遠 :“我不是擔心會被人抓,而是會潛移默化的令我們的下一代慢慢變成不能夠批評我們的政府和政權,這一個《國歌法》《國旗法》最後,將所有反對政權的聲音妖魔化,變成只要你反對,你就是不合群,你就不愛國家、不愛共產黨。這一個才是最傷的,國歌的第一句就是‘起來,不要做奴隸的人們!’這一句的意思就是,我們香港人爭取民主這麼多年,包括雨傘運動,那個正正是彰顯了國歌第一句的歌詞,現在是反過來,一幫建制派,一幫甘願做奴隸的人,反而叫人家唱不要做奴隸。”
《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後,香港是否會即時執法;是否具有追溯力、即是馬迷入馬場觀戰,球迷觀看球賽時,在奏起國歌時不起立,是否也會犯法。
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日前表示,《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後,已屬香港法律的一部份,政府可將有關法例即時生效。法律學者張達明就不認同,認為除非中央以釋法“強壓”,否則沒有法理依據令《國歌法》在本地立法前生效,因中港兩地刑事處罰制度有極大差異,在技術上都不可行。他強調,今次本地立法可被視為“一國兩制”的“試金石”,要看最終的條文會否跟從中國大陸的意識型態及社會主義的方式表達。
另外,對於立法細節的規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詳細程度要視乎法律性質,不可能將日後所有遇到的事情都寫的很細致“寫到咁細”。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