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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7年09月01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中共人大常委有意在10月提請將《國歌法》列入港澳法律,港府官員倡議先在本港立法後再實施。法例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的行為等,但歌曲的填詞人早在文革時被中共打成反革命,並被批鬥致死,還被逼飲尿。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斥,有什麼資格叫人尊重那首歌。
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左)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右)表示,當局的行為是迎合中共。(攝影:梁路思)
中共人大常委星期五通過《國歌法》草案,十月一日生效。根據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不過,原本為《義勇軍進行曲》,現為中共國歌的填詞人田漢,在文革期間被中共迫害致死,期間,他被嚴刑拷打、逼供,其後被投入秦城監獄,在獄中又要求有腎病和糖尿病的田漢,飲滴在地上的尿。
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中共自己都不尊重,甚至把國歌填詞人都殺了,有什麼資格叫人去尊重,他又指,中共意圖在香港立《國歌法》,其實是《國旗法》的延伸。
梁國雄:“田漢是作詞人,另外一個講法,中共對《義勇軍進行曲》是侮辱的,它把填詞人都殺了,有什麼資格叫人尊重那首歌。《國歌法》好簡單,它覺得它想達到一個目的去制止有的人對於《義勇軍進行曲》演奏的時候表達意見,它就立法啦!其實,它當成法律是工具,當然,法律是一個工具,體現統治者的意志。”
中共一方面要立法規限民眾尊重所謂的《國歌》,但填詞人卻是被中共害死,死後連名字都被刪改為「李伍」,而非田漢。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認為是自相矛盾,但他認為,根本不值得去講。
朱凱迪:“中共這類的自相矛盾的事都是千奇百怪的啦!國歌是其中一樣,我覺得,已經沒什麼值得去講,簡單來講,就是有強權,無公理,拳頭在近,有什麼好講,它說什麼就是什麼,都是它講完。多余的嗎?對香港人好的,香港人不是嚴刑峻法,總之,它就是選擇用棍來打的啦,就希望頂不住,但道理不是這樣,有什麼理由20年之後才這樣做,這是很好的笑話。”
中共人大常委會周一(28日)表示有意提請將《國歌法》列入港澳法律後,有港媒發現,香港教育局的網站快速更改歌曲的背景資料,原文中的「日本的軍隊從我國東北地區入侵」,「侵華的野心昭然若揭」,田漢和聶耳懷著「對祖國無限的熱情」創作《義勇軍進行曲》,就變成《義勇軍進行曲》為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曲。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當局的行為是迎合中共。
張超雄:“擔心教育局是不斷要迎合中央的意向,中央說要立《國歌法》,它就趕不及要猜度中央的想法,然後自己就改國歌的背景,這是擦鞋擦不及啦,我擔心教育局用這個心態,處理香港的教育,這個就變成對香港年輕人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扼殺,我們不希望一方面的政治考量,蓋過了年輕人的學習機會。”
現時中共《國歌法》二審稿中則列明,中小學教科書中需要加入有關國歌的內容,讓學生熟習其歷史、內涵及演唱禮儀等,香港方面,當局也有意把《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香港政治團體香港眾志常委鄭家朗表示,當局變相在推洗腦教育。成員黃莉莉質疑,為何要用法律影響教育。
香港眾志常委鄭家朗:“就住國歌法會在本地立法的,規定學校教授國歌不同的內容,變相在立法層面強行重推國民教育,我們很擔心國歌法的教育,帶有意識灌輸、愛國導向,這個國歌法和不同的染紅教材和初中中史獨立成科,會領導學生自主,思考和客觀的學習受到影響。”
黃莉莉:“覺得教授國歌方面,我們首先最大的問題就是為何要立國歌法,因為,教授國歌,可以從知識性教,這個是事實,是中共的國歌,這個是事實,可以告訴學生知道,但是,我們質疑,為何要立國歌法,為何要用法律影響教育。”
中共人大常委會28日(星期一)就《國歌法》草案二審,計劃10月提請人大,透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引入香港,二審稿進一步加大了懲處力度,規定在公共場合「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可由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5日。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及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均不認同,張達明表示,直接將草擬的中共《國歌法》全盤搬到香港機會不大,他認為本地立法時,港府應考慮其他的憲法保障,不能夠全盤接受。湯家驊有同樣的看法,認為在一國兩制之下,需考慮香港特殊情況,特別在本地立法時,需考慮《基本法》第三章有關香港市民表達自由的保障。
張超雄認為,法例裡面的尊重、莊重等字眼都牽扯比較主觀的判斷,和中共人大釋法基本法104條的宣誓條例一樣,都違反了香港普通法的精神。
責編:李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