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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7年03月15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上周被推選為中共政協副主席,有“長洲復核王”之稱港人郭卓堅向法院提出司法復核,指梁振英“非法賺外快”。
梁振英於上月底獲增補為中共政協委員,3月13日在政協閉幕會議上增選為中共政協副主席。郭卓堅3月15日在高院申請司法復核,指梁振英任職政協副主席,一個月享有1萬2千元的收入,有違公務員事務守則,要求法庭頒令梁振英未獲公務員事務局批准,兼職中共政協副主席是“非法”,公務員事務局長張雲正依法執法。
郭卓堅:“公務員兼職就要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批准了才能做兼職,因為政協一個月有1萬2千元收入,但這次做政協主席,有收人工,就是做兼職,但是他沒有去申請,就是犯法啦!”
郭卓堅又指,梁振英作為香港公務員,違反公務員事務守則,但公務員事務局明知違法,卻視而不見,質疑公務員事務局包庇。
郭卓堅:“另外,公務員事務局明知他(梁振英)犯法都不去告他,梁振英明知不可以兼職,卻要去做兼職。(公務員要怎樣賺外快)香港公務員如果要做兼職,要先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批准了才可以去做兼職,否則,就是犯法,他沒有批准,13日通過,就即刻上任,犯法諾。”
郭卓堅強調,前警務處長曾偉雄退休後,經過政治任命官員需一年的離職期後,才出任其他職位,質疑梁振英不應未離職就“賺外快”,又認為梁振英的做法,有可能干犯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罪名成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過,今次事件主要關乎公務員事務局及梁振英,因此,答辯人只有梁振英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
外號“長洲復核王”的郭卓堅,曾就香港多個政策提出司法復核,包括:2006年運輸署批准新渡輪的長洲航線加價、石鼓洲建焚化爐、香港電視不獲發牌、政改咨詢報告、立法會遞補機制、要求取消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權利等。上個月,郭卓堅還入稟挑戰警務處處長以兩個警察協會在警察游樂會舉行的撐毆打占中人士曾健超,被判襲擊罪名成立的七警集會,不屬公眾集會的決定,案件正排期申請法援。
責編:李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