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關係的惡化態勢,並未因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的訪中得到改善或遏止;日前俄烏戰爭衍生出的瓦格納兵變,更加重了中共當局的危機感。
6月28日,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公布當天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並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該法規定,若外國有危害中共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違反國際法等行為,中共有權進行反制和限制措施。
「以習近平思想為指導」
該法除了規定了對外關係的職權和外交的目標任務外,與常規法律不同的是,該法在其第一章「總則」的第3條中,除了舉起馬列毛鄧江的旗幟,並特別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發展對外關係,促進友好交往。」
在第二章「對外關係的職權」中,第9條規定,「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對外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對外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明文規定了中共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中共的對外政策,而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則是習近平,副組長是王毅。
歷史學者、飛天大學教授章天亮博士在其自媒體頻道「天亮時分」中表示:這是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習近平的外交思想。
CNN引述美國丹佛大學約瑟夫·克貝爾國際研究學院教授趙穗生的言論表示:「這是首部全面的對外關係法…但是讀起來更像習近平的外交政策聲明」。
也有觀點認為,該法除了針對目前中共的外交困境,以法律形式再次確立「戰狼外交」的原則外,在某種意義上還可以看作是一部「馬屁法」,以這種方式將習近平推捧到一個新的-法律的高度。
昨天(29日),王毅在中共官媒「人民日報」上發表了數千字的評論,將這部法律描述為「我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習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為大國外交提供堅強法治保障」,面對嚴峻挑戰,完善對外鬥爭的法律工具。
2020年,中國多個學術部門成立了「習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時任中共外交部長的王毅就高調「拍馬」稱:「習近平外交思想是新中國外交理論建設中具有畫時代意義的重大成果,具有鮮明科學性、時代性、先進性和實踐性」,「偉大的時代必然產生偉大的思想」。
然而,習近平外交思想也被一些時評人士戲稱為「斷交思想」。2017年,習近平提出了「兩個引導」,指出中共要引導國際社會建設更加公正合理的世界秩序;中共要引導國際社會維護國際安全,並與西方進行公開的意識形態競爭,導致外交關係迅速惡化。
強化「戰狼外交」和「長臂管轄」
在對外關係上,該法針對西方國家的制裁表示要採取反制和限制措施。
該法33條規定:「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
中共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建立相應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確定和實施有關反制和限制措施。」
這條被外界認為是針對中共所謂的「一中原則」以及西方國家對中共所採取的制裁和脫鉤部分所設定。
只要跟中國建交的國家都遵守一中原則,跟臺灣雖有私交,但不得公開承認臺灣主權。
《南華早報》認為:這部包山包海的《對外關係法》特別關注國家安全、對抗所謂的「美國長臂管轄」,而北京欲藉助國內法,對他國的制裁進行報復、並阻止潛在的刺激行為。
牛津大學中國中心研究員馬格納斯(George Magnus)對《南華早報》表示:外界可能視此法為中國侵略性外交的一部分,從而擴大北京與西方國家間的信任赤字。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問題專家莫里茲·魯道夫分析,反制外國制裁並非對外關係法的唯一目的,「當中共以不符合國家安全利益的名義不準備實施某些國際條約時,它會拿出這部法律為捍衛其政治立場服務」。「該文本還為中共效仿美國的治外法權原則,為在境外使用中國法律鋪路。」
外資在中國的運營更難
對外關係法第四章第38條規定:「國家有權准許或者拒絕外國人入境、停留居留,依法對外國組織在境內的活動進行管理。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外國組織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新加坡管理大學的法學教授高樹超(Henry Gao)對《南華早報》表示:共產黨以國家安全為名、藉此法進一步集中權力,進一步增加了「中國商業環境的不確定性,因為中共可能會基於政治而採取行動,而非根據法律進行考慮」。
美國聖托馬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葉耀元對「自由亞洲」表示,「此一立法影響到的不只國家層次問題,連帶民營企業在中國投資,甚至去中國旅遊都必須依循一中原則、依循共產黨集中領導。中國(中共)透過這方式去影響所有外資在中國內部的投資、所有外資的政治態度,某種程度鉗制所有外國人士,還沒有到香港國安法層次,但已趨近香港國安法的範疇。」
葉耀元認為。雖然過去中共當局已透過檢調、偵查系統騷擾外國人,但《對外關係法》實施對中國害處更大,未來可能更鎖國,外商赴中投資和交流會減緩,甚至斷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