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7年02月13日訊】(本台記者李 清綜合報道)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周二起接受提名,參選人需簽署“確認書”,擁護《基本法》條文。
今屆行政長官選舉由2月14日開始接受提名,3月1日結束,1194名選委將於3月26日上午投票,隨即點票。主投票站和中央點票站設於灣仔會展,和上屆一樣。
目前,行政長官參選人共有5人,包括前政務司林鄭月娥、前財政司曾俊華、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前退休法官胡國興及前民建聯成員胡世全。參選人要取得不少於150名選委簽署提名,親自向選舉主任遞交“ 提名表格”。另外,參選人亦要簽署“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等內容,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方能成為特首候選人。另外,香港立法會行管會決定由提名期開始,禁止在大樓內進行任何有關的選舉活動。距離特首選舉越來越近,各候選人正積極與各界選委見面,力爭提名。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