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7年1月28日訊】前言:2016年我第三次獨立參選人大代表。遭遇當局空前打壓,我通過網絡、微信,發出報道和日記,揭露選舉黑暗,展現真相。現在將其連貫起來,加上圖片,展現給大家,留下個歷史微痕,以便了解中國的現實和行動的參考。
10月10日
首次聚會討論選舉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我們借紀念雙十節的機會,聚會討論今年參加人大代表選舉有關事宜,我表示要第三次參選,朋友們紛紛支持,我講了有關選舉的意義和有關事項。
11月13日(周日)
在飯店聚會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今天十余人在飯店聚會,再次討論,濟南人大代表選舉。因為上海,北京在中旬選舉,很多人獨立參選,大家受到鼓舞,多數人,在會上表示要獨立參選。13個人舉著《我們競選人大代表》的橫幅照了相。三個人參會未照相。
12月2日
晚間聚會遭破壞
我們計劃在12月2日晚間聚會,討論次日進山大校園為選舉造勢。結果走漏風聲,十余公安到飯店進行騷擾。
為了阻止我出門,大概20個公安,下午4點來到我的樓前把我樓上家門用聯椅堵著不准出去。我打110報警,來了另一些民警。我指責公安侵犯人權,破壞選舉,他們作了記錄。但是民警走後,家門又被堵上,直到晚上8點。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12月3日
第一次進校園造勢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按照計劃,我們分頭進校區,為了轉移視線早上7點我先開車去奧體,公安處派人開車堵我,我只得繞行,他們開兩輛車跟著我。返校時,公安人員要乘坐我的車,被拒絕,我從山大北門進校園。
約定,上午10點到山大校園做競選活動。朋友們先去南校門前合影,但進校門時受到阻撓,只得分散進入校園,張貼 “孫文廣告山大選民書”,散發傳單,大批公安人員早有准備,他們用各種方式阻攔我們與學生接觸。張貼的宣傳海報很快被撕掉。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趙鵬飛,在校園內,舉牌照相後被摔倒在地,還開來了警車,硬要拉他去派出所,他自己奮力抗爭,我們也強烈抗議,極力阻止,使公安未能得逞。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十幾個公安人員(主要是山大公安處的人)把我團團圍住,剝奪行動自由,使我根本無法和學生接觸,無法和選民交流,阻止我到餐廳吃飯,怕我在餐廳和學生接觸。
中午他們把我押回住處。囚禁於家中。不准出門,也不准我妻子出門,甚至女佣也不讓進門。
12月6日
抗議後家人可以出門
12月7日
山大囚我100小時後可以出門了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公安對獨立參選人的各種非法打壓,通過報道、圖片、網絡傳播到外界,我自己幾乎每天發表日記,支持者也在抗議,迫使當局在囚禁我100個小時後,今天撤了夜班看守,我可以出門了。
下午4點,在我的要求下,他們開車押送我到山大游泳館。兩輛警車,六個公安,隨行。晚上沒有看到站崗的人。公安從晝夜值班,改為白天值班。
我利用出門機會,在游泳池的更衣室中、餐廳裡,散發了我的競選名片,跟隨我的公安,雖有微詞,但沒有強力阻止。在警車上我要照相,被他們阻止。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12月8日
山大多數男人被剝“被選權”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今天應我的要求在五六公安的“護送”下,我去了山大選舉辦公室,負責人對我說:這次人大代表候選人提名,要求提三個人,其中兩個人必須是男性共產黨員,一個女性。哈哈!我是男性不是共產黨員自然排除在外。有人說:這是專對孫文廣設計的。
我當即提出:這剝奪了多數男性的被選舉權,是違法行為,他沒反駁。中國憲法,明確規定每個公民都有被選舉權。現在山大規定,剝奪了多數男性(非共產黨員)的被選舉權,這是違法行為。
習主席說:對選舉工作中的違法行為要零容忍。不知習總如何處理山大違法?上午我到學生餐廳,散發選舉名片,被公安和保安阻攔,並搶走部分名片。這也是違法行為。是否應該一並查究?
(圖片由作者孫文廣提供)
12月9日
我找宣傳部申請掛橫幅
這次參選人大代表,山大公安處副處長告訴我,拉橫幅一定要山大中共宣傳部批准。
下午,我寫了個書面申請,就徑直去找中共宣傳部。我樓下值班的六七個公安,緊緊跟隨,倒也挺有排場的。
宣傳部占據了明德樓的四層,我找部長,他們說出去開會了,找副部長,他們說不在辦公室。最後出來了一位姓王的干部,他收了申請書,還留了電話號。
這次找山大宣傳部,我才知道,他們不但管校刊、網絡、理論…..還管掛橫幅,他們有20多個辦公室。
12月10日
與大學生餐廳交談
今天一早,我去了學生餐廳,發了一些名片,和就餐大學生交流。
我發現很多大學生對這次人大代表選舉毫無所知。對選舉感到茫然。這次換屆選舉,學校的安排是十二月三日到七日召開選民小組會提名候選人,七號結束小組提名。但是在我詢問的學生中,直到今天(12月10日)都沒有接到參加提名會的通知。在程序上,大學生的提名權給剝奪了。
我問同學平常上網是否會使用谷歌,大約三分之一的同學,會使用谷歌,有一些專業,特別是理工科的,只有翻牆之後,才能收集到有關海外的資料。很多學生的搜索,停留在自然科學方面,很少關心國外的政治評論,特別是敏感問題的評論。我建議他們多用谷歌。
大學生更多關心的是:將來如何找到比較好的工作,有些考研、考博的學生,更是忙於應付考試。
敏感的話題,很少有人願意討論。原因是多方面的:學習和就業的壓力,沒有時間去思考;在大眾傳媒和教材中也很難接觸國外的新潮觀念。
現在的大學生多數是獨生子女,父母最關心的是子女將來有個好的工作,他們對子女的安全問題更是十分關切,一個學生為了政治觀點問題,竟和父母吵翻了天。
有個學生顯得非常疲憊,他跟我說,因為組織個會議,他昨天晚上一晚沒有睡好。我跟他說:有些事情以前沒有經歷,初次實踐,要膽子大一些,不怕失敗,要有失敗的准備。我向他介紹,孫中山說過“失敗為成功之母”,他組織起義,推翻滿清失敗了近十次,最後成功了。他說:晚上緊張睡不著覺,我建議他起來活動活動,到操場跑幾圈,累了就能睡著了,我們兩人談的很投機,最後在餐廳中自拍了一個合照。
12月11日
參選人聚會後我三度被囚禁。
上午濟南市獨立參選人,(邵凌才、李紅衛、成蘊琴、張金鳳等人)在省人大門前,展示了“我們競選人大代表”的橫幅。原來他們想讓我去參加,但是考慮到我的樓下有公安值班,我要強行外出,公安會跟在車後面,聚會可能失敗。所以我沒有參加省人大門前聚會。
聚會後,一部分人,來到我家,一起合了影,談論有關選舉問題,制作了傳單海報。正好,台灣中央廣播電台和美國之音,來電話采訪,我們每個人都談了自己的看法。
簡單地吃了午飯之後。我們一起准備到外面去貼海報。樓下有七八個公安,他們緊跟在我們後面。開著兩輛車,到了學校大門前,我們想照張合影,他們不准,到了布告欄前,我們要貼張海報,他們也反對。大家只好各自回家。
我到家之後,很快他們就把我樓上的家門用長條椅堵上了。我要求去游泳館,被拒絕。
從下午4:00開始,開始了我在這次選舉中的第三次被囚禁。
12月12日
李紅衛拍攝現場遭暴力
今天我和李紅衛、陳清泉三人早上 7點進入山大餐廳。後來跟著七八個公安,主要是山大公安處的人,我和山大學生進行了交談,散發名片。公安人員指揮保安在後面從學生手中收取名片,遭到我抗議。李紅衛對我和大學生的交流過程進行了拍攝。
過了一段時間,山大公安處的人借口李紅衛拍了他們的視頻,搶她的手機,李紅衛大聲呼喊奮力反抗,但還是被這批暴徒死拖硬拽拉出了餐廳,雖然保住了手機,但是李紅衛的棉衣被撕破。
後來公安處一位副處長說:“在餐廳中不准攝像”,我當即給以反駁,我說:“在公共場所,公民有采集權,特別是對公安人員的采集權”。
並且向他們提出,公安人員值勤要穿警服,否則人們會懷疑他們是黑社會。我們進入校園後,山大公安處的人,拿著手機和攝像機不斷拍攝我們的活動。為什麼他們可以拍攝?卻不允許我們拍攝呢?
12月13日
成蘊琴助選 手機被摔地上
我和成蘊琴、邵凌才等五個人今天進入山大餐廳(負一層)散發名片,宣講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對獨立參選人,進行了宣傳和介紹。建議學生積極投票。
成蘊琴拍攝視頻,並建議學生給孫文廣投票。我們後面跟著很多公安處的人和一些保安,他們不斷從學生的手中拿走我們發出去的名片。成蘊琴對此表示不滿,為此產生爭執,他們把成蘊琴的手機搶走後摔到地上。我們幾個人大聲抗議,在場很多學生都站了起來。看我們這裡出了什麼事。
部分公安人員搶走成蘊琴手機,並且摔到地上,他們的行為,是在選舉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是在制造混亂。
12月14日
張艷手機被搶後押進派出所
今天晚上我們幾個人,包括李紅衛、張艷、王傳輝、李連祿、成蘊琴等,到餐廳去為選舉造勢派發名片,結果遭到以公安處副處長為首的大批公安人員的圍堵,將我們困在餐廳二樓。張艷對現場進行了拍攝錄像,結果被公安搶走手機並押進了派出所。強行刪除了手機中有關公安破壞選舉的內容。
我們幾個人在二樓與公安人員說理。我對那位副處長講,我今天請了幾個朋友到學生餐廳來吃飯,為什麼要驅趕我們,這是侵犯我們的權利。幾個公安要把王傳輝拉出餐廳,王傳輝硬是抓住樓梯扶手不放,結果雙方對罵起來,堅持當中,王傳輝抽空打110報警,不久民警到了現場,我們向他解釋了具體情況,控訴了山大公安處的違法行為。公安處的人也只得改變態度。放行我們到負一層餐廳去吃飯,王傳輝和李連祿趕到派出所去要人,找張艷,過了一個小時張艷和他們一起回來,我們在餐廳吃飯。公安十幾個人在監視著我們,我們合影留念。
12月15日
今天我再次被囚禁
下午3:00我再次被囚禁於自己的住處。三個人兩個長條凳,堵住我的家門,堵門者都穿著便衣。這是我宣布獨立參選人大代表後的第二次囚禁。
後來經過爭取,允許家人出去,我則不准出門一歩。我在門內大聲抗議,這是剝奪人身自由權利,我是獨立參選人,這是破壞選舉,我打了110報警,但是一直沒有民警來到現場。
12月16日
囚禁在抗議聲中上午解禁
本人在眾多的微信群中報道了被囚禁的過程和錄像,得到了很多朋友的聲援,我自己三次打110報警,有些朋友表示,今天上午要到我家把我救出去,我再微信群中表示謝謝大家。並說明今天上午公安已經撤了樓上的站崗人員,房門可以打開了。樓下還有站崗的。家人可以出去。謝謝大家的關心和聲援,大家的聲音,給我和我的家人帶來了溫暖。
我們要堅信民主和法治,一定會降臨中國大地,冬天到了,春天不會遠的。
12月18日(上午)
因我參選被囚160小時
12月3日我和助選者一起到山大校園去見選民,下午被公安囚於我的住處,連續100個小時。12月7日允許我在公安緊跟之下外出,我又連續搞了些選舉活動。
12月15日開始,我二度被囚禁20個小時。開禁之後我又有活動。
12月16日下午我第三次被囚禁。我七次打110、市長電話12345 報警,至今看不到警察出面。今天12月18日。上午在囚禁40個小時後,樓上房門可以打開了。
三次囚禁我,160小時(100十20十40)
我不知道下午是否會再來封我的家門。好在我有些准備。(後補記:果然下午開始被第四次囚禁,直至選舉結束,這次時間最長,關了108個小時,總計關我268個小時)
12月18日(下午)
為涮鍋我被第四次囚禁
12月18日,上午我結束了第三次囚禁。下午幾位朋友,打電話告訴,准備五點鐘,到我家涮火鍋。為我壓驚。朋友們知道我出門困難,承諾自備料品。
可能電話被當局聽到,當局強調網絡安全、通訊安全,他們高手很多。下午四點 ,我樓上的房門,被兩個長條椅堵死。誰也進不來。從此,開始了我這次參選的第四次被囚禁。
過去我們搞活動,為防止破壞,時間和地點,都必須口口相傳。這次大家想只是刷個火鍋,安慰一下80多歲的老人,大意了。沒有想到他們竟然興師動眾,如臨大敵。
我立刻告訴朋友,他們只得改去飯店,他們多是我的積極助選者包括:李紅衛,成蕰琴、張艷、高祥明、步召友、王傳輝、張金鳳、李連祿、婁冠軍、 凌運強、
房學軍。席間我和他們通了視頻電話,互相致意、問候。
12月20日
巨鎖 鎖我車何時破案?
六天前, 12月14日,早晨6:00 我准備開車出門,發現我車被巨型大鎖鎖住(見照片)。
最近晚上,山大公安處派三個人,徹夜樓下值班站崗。我的車就停在樓下大門口。他們三人都說不知情,這不可能。這把大鎖重十幾斤。誰家有這種大鎖?
今年十一月我宣布獨立參選人大代表。公安為了阻止我外出,將我多次囚禁家中,但是他們承受的輿論壓力很大。
如果放我出來,我會開車出去串聯開展選舉活動,他們要派兩個車六七個人跟著。後來他們提出,可以坐公安局的車外出,被我拒絕,因為自己開車更自由。於是他們就想出個歪招,用大鎖鎖住我的車。這樣可以阻止我開車外出。
他們對我開車,歷來反感。年前他們利用夜間值班機會,扎了我三個輪胎,花了我1000多塊錢。後來又給我的車上加了一個套牌,打電話讓交警扣我的車。這都是前科。目的只是:不讓我開車,使用的手段都是違法。
這次案發以後,我不斷打110報警,打市長電話,要求查處,但是至今沒人回應。我只得請開鎖公司來開鎖。大鎖放在家中無人認領。
這個案件,非常明顯,作案者是山大公安處的人。我家樓下,兩年來每天都有公安站崗,晚上站崗基本上都是山大公安處派人。我的住處是山大公安處的管轄區。在這附近只有他們才有這種汽車大鎖。我現在把事情經過,和我當時拍攝的照片發表出來,希望了解情況的人,能夠幫助破解這個案件。也想留下一個小小的歷史紀錄。
12月21日
明天爭取去投票
明天12月22日是濟南投票日。我一直處於囚禁之中。昨天三位朋友分別來自廣州、河南和淄博,他們很難得,衝破阻撓來到我家,一起留影。明天我爭取去投票,這是我的權利。
如果我不去投票,將會增加官定候選人的得票率。現在很多人,都會根據上級的要求去投贊成票,官方希望反對票越少越好。
如果我去投票,我會對官定候選人投反對票,打叉。我不認識他,他也不想認識我,為什麼要按照官方的意志給他們投贊成票???我要在“另選他人”一欄中寫上我的意中人。
我對官定候選人並不了解。也沒有敵視。我是反對對現行的選舉制度。
囚禁中的我,不知道明天是否能到投票現場。五年前,我在獨立參選中受到打壓,投票日不讓出門,他們又不願意落下個剝奪我選舉權的臭名,如是把投票箱搬到我家,讓我在攝像頭下投票,上次我以隱私無法保障為名,拒絕投票。(詳見本人的《參選紀實》2012香港出版,有電子版)
今年如果舊戲重演,我也可以家中投票,現在選舉權比隱私權更重要。
12月21日
朋友來訪 吃閉門羹
今天我四點起床,趕寫了一篇“明天爭取去投票”發了出去。
為此竟花費三個多小時,一是打字速度太慢,二是反復修改,還要找尋圖片。三是不能用電腦。
下午五點前,三位朋友。聊城的趙末,北京季新華、煙台聶延麗打電話約定要來看我。他們到了樓上,已經有好幾個公安人員,在等著他們,硬是不讓進門,最後只得作罷。他們出來之前,我在電話中曾告訴他們,如果有機會,在門前照個現場,以做紀念。
後來他們確實拍了視頻。但質量不高
也難怪他們,走廊上,光線很暗,再者公安禁止拍照片。而且拍攝過程中,隨時隨地都要防備公安搶手機,或將手機摔到地上。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偷拍一點視頻,也難為他們了。
12月22日
票箱到我家 我在關押中投票
今天上午10點,管院辦公室畢主任和工作人員劉先生,捧著票箱來到我家。我的家門被打開,很多公安人員站在門外,有市局的,有山大公安處的。其中倆個人端著攝像機,對投票寫票過程全程錄像。我對公安在選舉過程中將我囚禁,剝奪我的被選舉權,提出抗議。並且強烈反對公安人員進入我家錄像。我在辦公室主任注視下寫了選票。投進他們帶來的票箱。毫無隱私可言。
五年前的2011年投票日,因為獨立參選我也被囚禁在家中。票箱也送到家門口,當時為了抗議非法囚禁,反對在眾目睽睽之下寫選票。我拒絕了投票。今年我考慮維護我的選舉權,我選擇放棄隱私權選擇投票權。在選票上對官方定下的候選人,投了反對票。
投票結束後公安人員仍然堵住我樓上的家門,不讓出門,不准下樓。
12月23日
今天早晨我的家門可以打開了
我可以下樓可以外出,但是樓下停著一輛警車,倆個公安在站崗,我出門他們隨身跟隨。這次選舉當中我一共被囚禁四次。前三次是160個小時,第四次從12月18日下午開始到23日上午開門,共計108個小時,這次選舉中合計囚禁268個小時。(不包括12月2日的囚禁)
2017年1月23日整理於山東大學宿舍中
電話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