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6年12月09日訊】(本台記者李 清綜合報道)1名知名中國大陸房地產男商人,在澳門欠下4.8億元(人民幣 下同)賭債被綁架案,6名被告被判監6至15年。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潘敏琦判刑時指出,受害人王總在大陸頗具知名度,被告利用大陸拖欠賭債屬於違法而綁架王總,威迫他償還賭債,事件更牽連陪王總來港的姓劉大陸律師。根據兩人作供後,不想重看警方錄取口供,可見兩人經歷極之可怕,所以法官決定不再在兩人的傷口灑鹽,不提取兩人創傷報告。
法官指出,綁架是邪惡和令人發指罪行,更以死亡威脅向命懸一線的事主和惶恐心驚的家屬,冷血地榨取贖金,必須嚴懲判處他們入獄6至15年,以反映公眾對事件的厭惡。
法官表示,雖然六名被告表明不是案件主謀,但有被告動用刀子和剪刀威嚇,明顯有虐待受害人,第一被告毆打王總後再給「喜療妥」藥膏和香煙予王總塗抺,令王總有上賓的對待,簡值一派胡言,自打嘴巴。
案情指,王總2013年認識在澳門開賭廳的陳威政,2014年6月欠下陳一筆4.8億元的賭債。同年11月1日,陳相約王總來港商討融資及還債事項。當晚王總及劉律師登上陳公司擁有的七人車後,被綁架至梅子林村的無牌石屋。除了毆打、勒索外,還恐嚇若不還錢,便會剪去每人一只手指。受害人被綁架5日後,王總成功逃脫到香港田心警署報警。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