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議員明日宣誓就職 宣誓儀式是否“加料”被聚焦(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10月11日訊】(本台記者李 清綜合報道)香港新一屆立法會議員10月12日(明日)將宣誓就職,各議員的宣誓儀式被聚焦,港府發表聲明,指宣誓是莊嚴儀式,如改變誓言,屬違反《基本法》。
新一屆立法會明日舉行首次會議,70名議員宣誓就職時,要按照法例讀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等字眼。多名議員曾表示將在誓詞中“加料”(加入其他字眼)。
港府今日下午發表聲明,引述夏正民法官在2004年有關判決,指議員作出符合《基本法》規定的誓言,是強制性憲制責任。如以不符合《宣誓及聲明條例》方式或形式宣誓,改變誓言的實質意義是違反《基本法》及無法律效力。根據條例,立法會議員在任期開始時,必須作出立法會誓言,任何人拒絕或忽略,須被取消就任資格。如負責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認為議員的宣誓有問題,會留待選出立法會主席後,由主席裁決。
不過, 2004年,社民連梁國雄就任立法會議員前,曾提出司法復核,要求以自己的誓詞版本宣誓。梁國雄之後敗訴,但他其後在宣誓前後加入“平反六四”、“反對小圈子選舉”等口號,亦沒有簽署誓詞,仍被視作完成宣誓程序。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