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人大代表胡緒峰向公安局索償1.3億(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8月11日訊】(本台記者李 善綜合報道)陝西商南縣中共人大代表胡緒峰,3年前被同省延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3天,在被撤銷「涉嫌詐騙」的指控後,8月10日正式向延安公安局索償約1.3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損失。
大陸《華商報》報道,胡緒峰昨日正式向延安市公安局發出《國家賠償申請書》,
指延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他,對他的生意造成「滅頂之災」,企業及個人名譽掃地, 1.3億元的賠償都無法挽回企業的損失。
事發2011年,延安市一名公安得知胡緒峰在當地發展房地產項目,願意投資1000萬,胡給予他項目1成的股份。後來該名公安以「房地產不景氣」為由要求退款,但就要胡多給840萬元為「利息」。
2013年8月,延安市公安局將身為商南縣人大代表的胡緒峰帶走,以「涉嫌詐騙」為名,在一間酒店內刑事拘留13天。隨後,商南縣人大常委會發出緊急告知函,指延安抓人未經常委會許可,屬非法拘留,公安局之後將刑事拘留改為取保候審。去年12月,撤銷對胡緒峰的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