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頭白發的郭炳江下午2時多離開法庭(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7月12日訊】(本台記者李文懿綜合報道)終審法院就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貪污案,批准4名被告、其中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的控罪上訴許可申請。其中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獲准以1,000萬現金保釋外出,上訴排期至明年5月,期間可以離港。
滿頭白發的郭炳江下午2時多離開法庭,他多謝家人、朋友及同事18個月來的支持,令他在獄中受到鼓勵,並認為當失去一些事情時,才知道生命有多寶貴。
新地前執董陳鉅源、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及許仕仁在前年分別被裁定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共5項控罪罪成,各被判監5年至7年半。4人至今已服刑逾18個月。陳鉅源及關雄生不獲准保釋,許仕仁並沒有申請保釋,許仕仁被指在2005至2009年,就任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成員期間,多次收受新地近2,000萬元及免費租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