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領隊胡彥南今早被香港法院裁定襲擊罪罪成(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6月30日訊】(本台記者李文懿綜合報道)去年十月,本港發生大陸旅客疑拒絕消費被打,該名旅客送院搶救至翌日不治,被告之一的香港領隊胡彥南今早被香港法院裁定襲擊罪罪成,即時還柙,案件押後下午判刑。
因死者苗春起被診斷死於心髒病,兩名領隊其後被控普通襲擊罪。裁判官張君銘指,胡庭上證供謊話連篇,認為胡為求推卸罪責,聲稱自衛及制止對方而起腳,說法不合理,裁判官相信只是如第一次警察錄口供紀錄般,被告只為佣金原因而犯事。被告為免死者及女伴阻礙其他旅客購物,影響其佣金收入,遂大力拉扯女事主到店外,並腳踢尾隨的苗春起,行為既無自衛或防止暴力意圖,故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罪成。
本案另一被告內地領隊劉洋早前承認控罪,被判入獄3個月。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