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3年4月5日】(本台記者詹妮綜合報導) 中共迫害法輪功24個年頭了,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們被中共綁架、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的受害人無計其數。僥倖沒被抓的學員還經常受到騷擾、恐嚇等等迫害。
大陸某地區公安局在去年三月份下了一道命令,對法輪功學員要一個不落地採集生物信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為活摘器官作儲備的邪惡勾當。於是警察們開始上門騷擾,要採集法輪功學員的生物信息,他們執法犯法,不顧一切地完成上級任務,完全不聽勸善。那麼,法輪功學員們在講法律都不能讓違法警察停止行惡的情況下,就以投訴、控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來制止他們行惡。這個方法很有效,因為這與他們的利益息息相關。
以下講述的就是法輪功學員在講法律無果的情況下,採取投訴110乃至督查的方式制止警察上門騷擾行惡的故事:
那天,四個派出所警察來我家敲門。我問是誰。為首的所長拿著警察證對著門鏡一晃,氣勢洶洶地叫我開門。
我又問他是誰。他不說他是派出所的,他說是公安局的。
我又問他是哪個公安局的,叫甚麼名,我需要核實。他和其他人都報了姓名。我便記下了他們的名字。
我問他有甚麼事。他態度強硬地叫我把門打開,要見面說。
我沒有開門,只是問他讓我開門的法律依據是甚麼。他還是嚷嚷着叫我開門,如果不開就採取其它方式開門。
我嚴厲地對他說:你拿不出法律依據來,你就是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罪。見他仍然不聽,還在一個勁兒地敲門,我就說:我讓你拿出法律依據是為你著想,否則,你就是知法犯法,明白不?
敲門仍然沒有停止,說話態度也非常強硬,大有不開門就強行闖入的意味。於是我說:如果你拿不出法律依據讓我開門,我就報警了!他竟然滿不在乎地說:你儘管報警。
我立刻打了110報警,我說:我是某區、某小區、某棟樓的住戶,現在突然來了一群警察讓我開門,我既不是罪犯,也不是逃犯,我是中國合法公民,受法律保護,你們警察這是甚麼意思?
110警察讓我把他們的名字報上去,我就把他們的名字報上去了。然後我問110警察:沒有法律依據讓我開門,我可以不開門嗎?110警察說:你可以不開。
然後,我就對門外的警察說:我報110了。但他們仍然不在乎,還在拚命敲門。看他們囂張的樣子,我又說:我要向督查投訴你們。所長狂妄地說:你隨便打,打哪兒都不好使。
於是我再次撥打了110報警,讓110警察轉督查。110警察就幫我轉了督查。
我對督查又重複了我講過的話,我是某區、某小區、某棟樓的住戶,現在突然來了一群警察說我必須開門,我既不是罪犯、也不是逃犯,我是中國合法公民,受法律保護,他們這麼做有法律依據嗎?
打完督查電話後,我告訴門外警察:我向督查投訴了,你們再拿不出法律依據,我就打12389(公安部投訴熱線)了。
過幾分鐘後,敲門聲停了,門外也消停了,我從門鏡向外一看,只見所長和幾個警察都統一在接電話,那個野蠻勁兒一下子就軟下來了,有的坐在了地上,有的蹲在了地上。
我猜想,可能是上面有人給他們打電話。雖然他們官官相護,而且能當上派出所所長的人,背後也是有後台的,但把事情弄得被當事人投訴到督查那兒,對今後的考核是有影響的,而且督查的投訴記錄是很難抹掉的。
見此情景,我把門打開對警察說:你們找我有甚麼事嗎?這時所長的態度完全判若兩人,態度溫和地說:就是需要你配合一下,採一下血樣。
我當即嚴辭拒絕,我告訴他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罪犯才可以採血樣,可我不是罪犯,我拒絕!
所長聽罷說了聲:你拒絕,那好吧。於是就帶着他的人垂頭喪氣地走了。下樓時,所長回頭對我說:你以後好好過日子吧,我們再也不來了。
以下是相關部門的投訴電話:
檢察院投訴熱線:12309
紀檢監察投訴熱線:12388
市政府投訴熱線:12345
公安部投訴熱線:12389
婦聯投訴熱線:12338
打黑除惡電話:12337
(本文根據明慧網文章編輯整理)
責任編輯: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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