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揭曉獎項結果的緊張時刻,女主持表示要請他們「食好嘢」,數名 助手隨即捧著放滿食物盒的托盤進場,
盒上清楚顯示炸雞連鎖店標志。(網路圖片)
在等待揭曉獎項結果的緊張時刻,女主持表示要請他們「食好嘢」,數名 助手隨即捧著放滿食物盒的托盤進場,
盒上清楚顯示炸雞連鎖店標志。(網路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5月25日】(本台記者汪 亮綜合報道)香港通訊局接獲公眾人士投訴,指無線電視去年底舉行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明顯地展示某炸雞連鎖店品牌標志,間接宣傳有關品牌。通訊局審議後認為,考慮到無線多次間接宣傳違反相關條文,決定罰款15萬港元。
涉事節目中,在藝人等待揭曉獎項結果的緊張時刻,女主持表示要請他們「食好嘢」,數名 助手隨即捧著放滿食物盒的托盤進場,盒上清楚顯示炸雞連鎖店標志;環節亦有藝人進食和熱切傳遞食物的中距離、特寫鏡頭等,整個環節長達1分12秒。
通訊局表示,藝人吃炸雞、女主持兩次說出「食好嘢」的贊美語句,鏡頭持續展示食物盒上贊助商品標志,都令人覺得牽強,明顯是為贊助商的產品作宣傳而沒任何編輯需要,嚴重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
無線電視曾於去年《萬千星輝賀台慶》播吃薄餅環節,有關投訴卻不成立。無線發言人指兩宗個案表達手法實際相同,認為通訊局執行間接宣傳條文做法不一、欠客觀,表明會司法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