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0pt;color: #0000ff">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被傳召出庭作證(網路圖片)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希望之聲2016年04月19日訊】(本台記者李清香港報導)行政長官梁振英就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襲擊案到法庭做供,雙方支持者在法庭內外都有推撞、指罵,場面混亂,梁振英周四會再次到庭做供。</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案發2014年7月3日,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舉行期間,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掟玻璃水杯,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審訊。梁振英作為案件的第一名控方證人到庭做供,是香港首位就刑事案件出庭作證的特首。</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黃毓民在庭上否認襲擊,並聲稱“議會抗爭無罪”。梁振英作供時稱,當日聽到身後有玻璃碎裂聲,聲音距離他非常近,他稱對事件感到“震驚”,因過往議員只是擾亂會議秩序,但那次則是“襲擊”。梁振英還指今次是他第一次主動要求報案,又指任何受襲的當事人,都有責任報案,將施襲者繩之於法。梁振英承認他自己在事件中沒有受傷。</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梁振英在作供時,三次錯喚法官為主席,又指因到庭作供影響很多活動,控辯雙方最後同意明日處理證物事宜,將盤問梁振英的程式押後至周四(21日)。梁振英約於下午5時許離開法院,遭到黃民的支持者辱罵,警方在場維持秩序,情況極度混亂。</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特首梁振英今早到達法院時,場面一度混亂,雙方的支持者在法庭外互相指罵。法庭內也逼滿旁聽者和記者。由於人數眾多,指罵、推撞更由法庭外進入法庭內,要由庭警分隔雙方。 </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另外,就今次案件,法庭同意發傳票予7名辯方目擊證人,除房屋及運輸局長張炳良外,還有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陳偉業、石禮謙、田北俊、梁耀忠和李國麟。由於梁振英出庭作供,周二例牌的行政會議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代為主持。</h3> <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