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社運人士古思堯焚燒區旗表罪成 明日判刑

港社運人士古思堯焚燒區旗表罪成 明日判刑

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侮辱”區旗表罪成立。(古思堯(右四)和社民連成員到中聯辦抗議。圖片來源希望之聲圖片庫)

【希望之聲2016年03月7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7月1日示威時,涉嫌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外焚燒特區區旗,東區法院今日裁決“侮辱”區旗表罪成立,明日判刑,古思堯稱自己有可能再次被收監。

古思堯今早同支持者,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在法院門外高叫口號,並飲紅酒,古思堯後悔當日無燒中共國旗。

古思堯在庭上選擇不自辯,當裁判官向古思堯解釋控罪時,指控方必須證明他是故意和公開燒區旗,古思堯承認自己百分百故意焚燒區旗。法院最後裁定表證成立。

古思堯告訴本台,明日或被收監。

古思堯:“已經做好入獄的心理准備。“如果罪名成立的,可以押後裁決,但法庭已經表明,明日裁決,如果罪名成立,明日下午就會收監。(預計會判你多少時間),差不多半年。”

他表示,已經做好坐監的心理准備。

古思堯:“隨時准備好了,明天下午會張花掛紅,准備入去了。”

古思堯在結案陳詞時不忘批評特區政府及中共政權。

古思堯:“批評中共政府一黨專政、無民主和人權,批評梁振英幾年來集中力量 搞群眾鬥群眾,搞到香港族群撕裂,結案陳詞是這講的。”

古思堯認為,控方的錄像片段,由至終都未拍攝到自己燒區旗的動作,認為控方未有足夠證據指證他。

案情指,報稱船塢工人的被告古思堯,今年69歲,於去年7月1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區旗。去年7月1日,特區政府在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香港主權移交18周年升旗禮。古思堯若被判入獄,將是他參與社運以來第5次坐監。社民連將於明日到法院聲援古思堯,要求廢除區旗法,批評政治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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