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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學博士、政治評論人桑普(希望之聲圖片庫)
2016年1月4日
節目時長:9’33”
記者:梁路思
主持:石頭
嘉賓:法學博士/時事評論員_桑普 先生
【希望之聲2016年01月02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中共當局去年底(12月27日)通過“反恐怖主義法”法引起各方關注。新法例對“恐怖主義”的定義、範圍有明確的規定。
香港法學博士、政治評論人桑普在接受希望之聲獨家專訪時表示,中共幾十年來搞運動、鎮壓異見人士的手段、行為才是真正的恐怖主義,中共所定義的“恐怖主義”恰恰是中共多年來的所為。他形容,“反恐怖主義法”類同希特勒時代、甚至斯大林列寧時代的凌駕性的法律,將整個憲法基本人權完全架空“這相當恐怖”。下面是采訪內容:
問:新通過的“反恐法”草案,對媒體報道也有嚴格的限制,例如不得發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如果民眾發放大陸公安毆打民眾、暴力拆遷等視頻圖片,又會面對什麼結果呢?
答:結果就是,我剛剛講過的,如果他認為是在播放暴力的片段,他標簽為恐怖主義的,因為第3條將恐怖主義訂立的相當廣泛。如果有這麼廣泛的定義可運用的時侯,他看到一些不滿意的事,在中國境內被人毆打,被公安城管暴打的片段,拍攝發布上網,這些人全部都要接受行政拘留,罰款,甚至牽涉刑事去起訴,法院會將之判監,這個絕對有可能。
如果是以前的情況,就會比較難,因為他沒有一個包山包海的反恐法。但有這條法例之後,根本上將憲法裡,所謂紙面上的人權已經拋諸腦後,這條法律看來好似以前希特拉時代、甚至斯大林列寧時代、頒報一條凌駕性的法律將整個憲法基本人權架空。當然啦,中共由始至終都不執行憲法,亦不執行基本人權,但經過“反恐法”後,他更加有一個法律依據做這件事,這相當恐怖。
問:那麼,中共立這個“反恐法”是不是真的在“反恐”?怎麼自己人打人都不可以發放、公布呢?
答:如果你將恐怖主義定義套下去中共頭上完全適用,中共由打AB團、延安整風、三反五反到大躍進,一直到六四、到現在所有的暴力拆遷,有哪一樣不是恐怖主義。尤其是十年一個大問題,例如打壓法輪功,打壓維權律師,這些全部都無墮入法網。
“反恐法”第3條有清晰定義,但是,中共不會根據法例第12條去認定自己是在實施“恐怖主義”運動,所以,這條法律完全不適用它自己。
就是,沒人可以用任何渠道說中共是恐怖活動組織,因為,它是一個人定的機制,他不會認自己是壞人,這件事很可笑。
問:“反恐法”的多項措施也令歐美政府及科技公司疑慮,包括ISP必須安裝可為政府存取的後門程序,而其服務器數據加密儲存也必須提供給中共當局。這一點,請問你怎麼看呢?
桑普:如果這些知識產權,這些專利,中共集團強行要求公開,等於一魚兩吃,一方面可以用這個解密去探證數據;另一方面將公司辛辛苦苦去經營、研究的專利權一下拿走,這對大陸的阿裡巴巴很有利,對於騰信有好處,但對於很多歐美公司就是一個大陰影,因為這件事不單止牽涉到人身自由,亦牽涉到公司自身利益,因為他們專利財產被人侵吞。
問:如果站高一點來看,中共表示立“反恐法”是因應國內國際的需求,那麼,你怎麼揣測它立法的原意呢?
答:“反恐法”的企圖就是可以借力打力,就是剛剛伊斯蘭國在今年年初、年尾都有對法國巴黎有襲擊,這就牽扯到對中東局勢有一個很大的變化。每次中東出現“恐怖主義”危機,無論以前的本拉登和現在的伊斯蘭國,其實對中共很有利,他可以利用這樣的國際恐怖主義猖狂的時期來急速,裝扮和美國站在一起“反恐”,但他所做的並不是對付伊斯蘭國。
試想一下,武器的輸送是誰輸送給誰的,另外就是說,如果真的要“反恐”,為何不出兵打伊斯蘭國呢,當人家要制裁敘利亞的時候,為何中共要投棄權和否決票呢?所以,這一點就可以看到,中國共產黨從來對中東的伊斯蘭國的“恐怖主義組織”,他只是口頭上的反對,但沒實際的行動,他立這個法律的主要目的就是,借這件事,來作為標簽打壓一些異見分子的主要根據。他也不會用這個去打壓伊斯蘭,因為,只有伊斯蘭國才能將美國的注意力投放在某個地方。這樣對中共被放空了。這個反恐怖主義法就是一方面表達他和國際主流是一致的,第2方面就是利用這把刀,刺向他的異見分子,境內外都中共的異見分子。
事實上,他是利用恐怖主義的生招牌去加諸於異見分子的身上,這個範圍多大、多廣,慢慢將這個加強。這個就是有很大問題,當世界被它標為恐怖主義組織越來越多的時候,他自己本身都要檢討,它政權的合法性在哪個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