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center">大陸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網絡圖片)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希望之聲2015年11月27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綜合報道)中國大陸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案周五(11月27日)在廣州天河區法院開庭,法庭審理時突然加控一項尋釁滋事罪,郭飛雄一審被判入獄6年。其律師李金星表示,對郭的判決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當局原本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起訴郭飛雄,但審理時法庭突然指控郭飛雄</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 “舉橫幅”情節為尋釁滋事罪,二罪一審判決6年,郭飛雄不服上訴。同案另外兩名維權人士孫德勝及劉遠東,分別被2年半及3年。</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郭飛雄的律師李金星接受法廣采訪時表示,按照中國目前的刑事訴訟法和刑法,也不能構成被指控的兩個罪名,他認為這完全是一種赤裸裸的政治迫害。並<span style="font-size: 14pt">認為郭飛雄根本無罪,法庭應依照法律的原則宣告他無罪。他透露,郭飛雄本人亦認為這是一個政治迫害事件,是一個恥辱的判決。</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郭飛雄今年48歲,原名楊茂東,他和孫德勝曾與2013年1月在廣州《南方周末》報社外聲援“南方周末”新年獻詞事件,並在“南周”大門外發表政治演說,要求當局尊重新聞自由,之後被刑事拘留。</h3> <h3><span style="font-size: 14pt">2005年,他為廣東番禺太石村罷免村官提供法律咨詢,令他一炮而紅。之後他<span style="font-size: 14pt">被<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中共當局刑拘,他進行了長達59天的絕食抗爭。2007年,他被廣州市天河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5年徒刑,引發國際社會多個人權組織的強烈譴責。郭飛雄出獄後,繼續參與大陸維權人士李旺陽死亡真相調查,他還與多位民主人士敦促中共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公民聯署活動。 </h3> <h3></h3> <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