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一開始:瞿明學,徐子琦,火東兵,溫軍,楊律師,王偉,劉慶元,劉嚴軍,其中徐子琦,火東兵,溫軍,王偉,劉慶元是本案的5原告。(圖片由原告溫軍提供)
【希望之聲2015年11月18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多名蘭州市民起訴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侵權責任糾紛案昨日審理完結,原告告訴本台記者,若法院判輸將不服上訴。
去年4月11日,甘肅蘭州唯一供水企業威立雅出廠水被檢測出汞含量嚴重超出國家標准20倍,當地居民生活大受影響。多名蘭州市民將涉案的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蘭州石化、中國石油狀告上法庭,案件昨日在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審理完結,法院將擇日宣判。
原告之一溫軍接受本台采訪時表示,如果官司打輸,他們將繼續上訴。他認為,原告方提供的證據不是很完善, 但不會影響起訴,被告方也不答應起訴要求。
溫軍:“(你們的證據不完善,那對方呢,對方又怎麼樣呢?)他們不承認,也不答應我們的起訴要求,不認可,就是說我們跟威立雅水務公司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狡辯。”
去年4月,蘭州居民發起訴訟,今年2月,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才立案,原本今年8月27日開審,但法院方解釋因“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提出了案件管轄異議”,法院方面需要處理,因此將開庭的時間押後至11月17日,由起訴到開庭拖延十九個月。
原告溫軍的朋友瞿先生告知,過程中經歷法院和當地政府以各種借口為由,拖延不立案。
瞿先生:“然後就是不間斷的圍繞法院今天去、明天去,天天去,在這種情況下和媒體的壓力下,他們就說,你們到當地的法庭去起訴,後來我們就把這個法庭、包括初級法院,就是城關區法院告到蘭州中級法院,甘肅高院告到最高法院,後來迫於媒體的壓力和最高法院的關注後,才立了案,歷時好幾個月。”
瞿先生還透露,昨日庭審時,法院還一度拒絕公民進入廳內旁聽,經過據理力爭,才允許5人在一樓旁聽,但旁聽席卻坐滿了大批包括檢察院內部人士、人大代表、官員等。溫軍告知,該案原告有7人,均系蘭州市常住居民。
2014年4月10日傍晚5時,威立雅首次發現出廠的自來水苯含量高達118毫克每升,第2天確認第二水廠出水口苯含量嚴重超標。蘭州威立雅當日切斷供水歷時18個小時。原告表示,被告方存在過失,造成蘭州居民身體及精神受損,因此提起訴訟。他們要求被告方賠償,因購買礦泉水的損失72元、誤工費100元、因檢查身體的體檢費用800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同時要求被告方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原告方指出,將中石油列入被告,是因為蘭州石化的上級主管單位是中石油。如中石油能夠加強監管,將蘭州石化歷史積存的地下含油污水盡早處理,就可能避免自來水苯超標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