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該案是自香港實施《國安法》以來最大規模的起訴。其中16名被告堅持不認罪。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47人初選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宗案件。47名被告於2021年3月初首度出庭,至今有13人獲准保釋。餘下34人繼續關押,截至開審日,當中32人已關押逾700天。
根據報導,4名被告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在早前已經認罪,並同意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隨後幾日,控方會首先傳召他們作供。另外16名,包括何桂藍、林卓廷和黃碧雲、梁國雄等明確表明不認罪。
當國安法法官陳慶偉逐一詢問被告是否認罪時,鄒家成逐字高聲讀出:「我、不、認、罪」。梁國雄在答辯時也高呼:「無罪可認,抗拒暴政無罪。」
根據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旦罪成,被認定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面臨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者可判囚3至10年,「其他參加」者則判囚3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