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5年10月06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香港首次有行政長官被檢控,現任行政長官不受防止賄賂條例監管再引社會討論,梁振英去年被爆收受澳洲公司近5000萬港幣事件也再次被聚焦。
前特首曾蔭權昨日被落案起訴,案件轉至高等法院等候審理。港府各級公務員及問責官員一律受《防止賄賂條例》監管,唯獨行政長官享有豁免權。
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特首不應獲得豁免權,社會應向下屆特首候選人施壓,從而推動修例:“雖然最近有人說他在三權之上,但是在三權之上並不等於可以超然於香港的法例。”“如果下一屆梁振英追求連任或者有新的人來參選的話,現在都是一個契機,就是社會應該有一個強烈的聲音,要求下一屆特首在這方面應該有適當的響應。”
3年前,由特首委任的防止潛在利益衝突委員會主席李國能在報告中指出,現任行政長官在收受利益方面自行決定,沒有監察和制衡,是現行制度的缺陷,行政長官不應凌駕於規管政治委任官員及公務員的法律之上。報告還提出36項建議,包括特首應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規管。
2012年5月,梁振英仍是候任特首時曾表示,上任後會盡快嚴格落實李國能報告的建議,但如今卻毫無進展,防賄條例依然「刑不上特首」。
公民黨主席俞若薇批評,拖延修例完全是政治因素:“我得到的結論就是這個不是一個技術上的問題,如是一個政治的問題,講來講去,就說他特別、特殊的憲制地位,事實上,你看李國能法官那個報告,他是不接受這樣,你要做個好榜樣,人人都遵守,有什麼理由特首不遵守呢。”
被起訴的前特首曾蔭權一生為官45年,卸任後被起訴,特首梁振英今早表示,檢控無政治考慮。
時政評論員、專欄作家吳月寧告訴本台:“我自己就會這樣看,我感覺香港的政治狀況,實際上一國兩制已經受到很大侵蝕,中聯辦已經擺到明(好像)管制香港一樣,梁振英已淪為一個傀儡,所以,曾蔭權現在被檢控沒有政治考慮,很難令人相信。”
梁振英去年被爆2011年宣布參選特首後,仍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澳洲企業簽訂秘密協議,以此換取5,000萬港元報酬而未申報。吳月寧說:“他會不會被檢控,就很難講,因為他始終屬於共產黨一邊的(人物),所以,根據法律來講,梁振英也應被檢控。”
他認為,起訴曾蔭權是一件大事,梁振英一個人很難做出決定,不排除背後有中共插手。
曾蔭權被起訴,事關2012年2月其卸任行政長官前幾個月,遭傳媒連環揭發任期內接受富商飛機、游艇款待、及計劃退休後租住DBC大股東黃楚標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作退休住所,但租金低於市價,曾蔭權未申報利益。
當時,曾蔭權即將卸任,現任特首梁振英正積極備戰參選特首,卻身陷西九漏報利益事件。2012年2月,立法會表決是否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徹查前,有報導指,中聯辦研究部部長曹二寶在馬會會所的聚會中,狠批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梁卓偉,沒有設法阻止立法會動用《特權法》調查梁振英。
有港媒引述立法會議員透露,曹二寶更直接到特首辦,要求政府在西九事件中停止調查,並揚言:「明天就搞你們的老板(曾蔭權)!」當時,相關特首辦官員亦「默認」有關傳聞屬實。外界一度揣測,曾蔭權一系列事件曝光,均與中聯辦暗中操作有關。
吳月寧就指,起訴曾蔭權有無私人恩怨很難說;“梁振英的性格大家都知道,如果和他有牙齒印的他都不會放過,有無私人因素,這個不能排除,但是起訴曾蔭權這件事始終是一個很大的事,梁振英一個人是決定不到做這件事,一定來自中央的決定,我不排除這個因素,但這不會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