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陝西省發生一起疑似防疫引發的命案。陝西一所學校的19歲學生在上體育課時於操場猝死。家屬稱,死者在校隔離期間經常吃不飽飯,懷疑是封校期間多日未飲食後劇烈運動所致。
據《正觀新聞》17日報導,陝西工商職業學院大數據專業19歲學生張某萌是河北邯鄲人。寒假結束後,張某萌於3月26日從邯鄲返回西安到學校報到,3月26日至4月2日按學校安排進行防疫隔離。
張某萌家屬透露,4月2日上午10點左右,隔離結束,張某萌走出隔離樓。下午2點左右,在校上體育課期間於操場倒地。 “我們從派出所的監控中了解到,孩子倒地後15分鐘校醫趕來進行了搶救,25分鐘後120(救護車)趕到,當時已經沒有生命體徵了。”
在張某萌被送往醫院後,校方在下午3時左右通知了張某萌的家屬。張某萌的家屬立即從老家邯鄲趕往西安,到西安時已經是半夜12時。
家屬表示,在校隔離期間,學校對學生們實行粗放式管理,飲食方面由同宿舍輪流送飯。 “當天到校後,孩子反映沒有飯吃,理由是已過飯點校方不管。之後一直都是斷斷續續吃飯,4月1日到4月2日生命結束,沒有就餐記錄。”
家屬說:“孩子之前沒有隱疾,我們懷疑是飲食得不到保障導致營養不良,再加上劇烈運動,導致孩子猝死。前兩天跟學校交涉過,學校方面僅願意承擔喪葬費、醫療費等人道主義賠償。”
4月13日,校方宣傳部多名工作人員均表示“對此事不知情”;該校書記也多次掛斷記者電話。
報導援引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在張某萌隔離期間,學校未保障張某萌的就餐,或者未盡到及時搶救的義務,且學校的這些行為與張某萌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那麼學校對張某萌的死亡存在一定的過錯,學校需承擔部分過錯賠償責任。相反,如果學校保障了張某萌的就餐,而且盡到了及時搶救的義務,那麼學校無過錯,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趙良善強調,如果張某萌的死亡與其自身疾病有著直接的關係,或者說因張某萌自身疾病發作造成其死亡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學校也沒有無過錯,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有網友稱,“在家還好好的,去學校人就沒了,這種事作為家長很難接受”、“要是吃飯都上頓不接下頓了,還上什麼體育課?”、“學校應該普及心肺復蘇、人工呼吸等基本急救常識,不然這種事情太多了,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