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2年3月30日】(本台記者鄭銘綜合報導)英國最高法院星期三(30日)宣布,最高法院院長及副院長韋彥德勳爵(Lord Robert Reed)及賀知義勳爵(Lord Patrick Hodge),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港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呼籲,所有依然心繫香港法治的人繼續努力,捍衛香港僅有的法治優勢。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透過最高法院發聲明,指他及副院長賀知義已向香港終審法院辭任非常任法官的職務,即時生效。
聲明指,自《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英國最高法院一直密切留意及評估香港發展。英國最高法院自香港主權交接以來,多年一直指派法官到港出任非常任法官參與審訊,香港法院對法治的堅持繼續備受國際尊重,但認為香港行政機關已偏離了政治自由及言論自由價值觀,而英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難以於不支持香港行政機關前提下,繼續參與香港審訊,英國政府及最高法院均同意這一點,因此二人決定辭任。
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也發聲明支持兩名法官辭任,重申認為《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自由及民主,「情況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英國法官已經不能再繼續參與香港最高級別法院,並恐怕會合理化打壓。」
前香港大律師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在臉書表示,「我對英國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深感悲痛,但願所有依然心繫香港法治的人繼續不懈努力,捍衛我們的法治制度。」
梁家傑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客觀事實是《國安法》令原有制度面目全非,對刑事案的影響更是毋庸置疑,英國「會按照他見到的下判斷」,若最終決定中止協議,勢必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地位。
他強調要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挽回世界對香港法制的信心,必須保住僅有的法治優勢:「香港是一隻生金蛋的鵝,香港同中國(共)政府必須做些事,發出明確訊息,告訴人知,香港法院是信得過、靠得住,有能力同決心維持普通法制度。」
自《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陸續有外籍及本地法官辭職。施覺民(James Spigelman),本身是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前首席法官,在2020年9月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一職。當時有外媒稱,其辭職原因與《港區國安法》有關。
2021年7月,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海外法官任期的何熙怡女男爵(Brenda Marjorie Hal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也表明對國安法有擔憂,不再續任,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名離任的英籍法官。
2021年10月,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也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提早60歲退休,偕同妻子及一對兒子移民英國。成為《港區國安法》訂立後,首名決定離港移居海外的本地法官。
責任編輯: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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