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12月21日】(本台記者韓梅綜合報導)
就香港法院指派清盤人要求台灣《蘋果日報》移交資產一事,台灣文化部12月20日正式致函台灣《蘋果日報》,要求該報在台灣法院作出裁決前,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台灣《蘋果日報》當晚發聲明表示,至今沒有向港府主動提供採訪資料及員工個人資料。
台灣文化部於聲明中表示,經嚴謹審慎考量後提出三點官方回應及方案。
首先,文化部指,香港《蘋果》停刊「明顯是政治事件,而非公司經營不善,更顯現《港區國安法》嚴重侵犯人民言論自由、迫害普世人權價值」,文化部認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灣法院裁定同意前並無效力」,並指香港法院指派清盤人必須向台灣法院提出聲請,而在台灣法院裁定同意前,台灣《蘋果》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第二,文化部要求台灣《蘋果日報》「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
最後,文化部又促台灣《蘋果日報》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銷毀所保有的個人資料,若相關程序需衍生任何費用,文化部將予以協助。
台灣《蘋果新聞網》當晚發聲明指,清盤人目前並未要求《蘋果新聞網》提供任何採訪資料及員工個人資料,《蘋果新聞網》至今亦未主動提供該等資料,也表明必將顧及香港及台灣分公司所有人員權益,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理事件。
責任編輯: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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