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風波源於,7.1刺警案自戕身亡的疑兇梁健輝“頭七”當晚,即7月7日晚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以30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逝世深表悲痛;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感激他為香港所作出的犧牲”的議案。之後,港府與校方等建制派對事件猛烈抨擊。保安局8日更發新聞稿,警告相關舉動“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下的‘恐怖活動罪’,是極嚴重的”。
港大學生會隨即在7月9日凌晨召開記者會,就事件道歉並宣布幹事會成員辭職,即時生效,他們鞠躬向投票給他們的同學以至社會致歉,並宣布撤回有關議案。學生會評議會的FB及官網也已經下架有關議案。
警方國安處之後聲稱接獲相關舉報,在16日下午近3時派員到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調查,併到學苑和校園電視的辦公室搜證,取走校園電視一部電腦主機。
8月4日,港大校委會宣布,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評議會學生成員,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5日出席商台節目表示,校委會的決定令人感到很難過,認為學生已迅速道歉,不解為何大學未有選擇“培育學生、有錯能改”,而是“無端端”訴諸校委會作決定。他並質疑校委會越權,因紀律研訊程序應是“有規有矩”,學生應有申辯的機會。
他並強調,學生與學校有合約關係,校方需要履行合約條款的基本服務,不清楚可如何執行今次禁入校園的命令;又質疑港大指學生在校園內可帶來法律風險的言論。
港大校友、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則在臉書上直批校委會是:“斯文敗類,嘆為觀止!”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則形容,校委會做法與處分無異,而過往紀律委員會處理涉及刑事個案,會留待法庭作判決後會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