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要:
1;首宗國安法案 23歲唐英傑再提訊 控方須恐佈活動罪證明控罪
2;懲教署去年每日平均關押人數兩千 創近十年新高
詳細內容:
1;首宗國安法案 23歲唐英傑再提訊 控方須恐佈活動罪證明控罪
23歲唐英傑於2019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4月29日高等法院再提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開庭處理控辯雙方就控罪元素的爭議,裁定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方毋須證明是否涉及暴力元素; 而恐怖活動罪,則要求控方須證明控罪元素。
《立場新聞》報導,處理國安法指定法官分別為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法官陳嘉信甫開庭即指,法庭就兩個控罪元素爭議需控辯雙方協助,分別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暴力」是否屬須證明的控罪元素;而就恐怖活動罪,控方又是否需要證明「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控罪元素。
法官又下令控方,須於 5 月 31 日或之前,呈遞書面開案陳詞,當中須列明被告被指控所作出的煽動行為、被指煽動行為所造成的影響、以及被告被指作出將香港由中國分裂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或中國法律地位的行為。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根據國安法第 20 條,控方毋須證明是否涉及「暴力」。而恐怖活動罪,根據國安法第 24 條,已列明 5 個相關行為,認為控方只須證明被告干犯條文所指 5 個行為的其中一個,已等同證明被告干犯恐怖活動罪。
3名法官最終裁定,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方毋須證明是否涉及暴力元素;而就恐怖活動罪,法官裁定控方須要證明「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控罪元素。相關案件已排期於6月高等法院開審。
2;懲教署去年每日平均關押人數兩千 創近十年新高
香港懲教署4月28日公佈去年工作報告,指反送中以來,被拘捕的個案陸續進入司法程序,還押在囚人士的數目增加,2020年每日平均還押人口接近2,000人,創下近十年新高。
懲教署表示,還押在囚人士,由2011年的1,436人,上升至2020年的1,962人,增加37%。2020年單日還押人數最高達2,195人,較2011年的1,582人多613人,增加39%。
由於去年上半年香港疫情嚴峻,案件審理工作受阻,去年全年因還押及定罪收納至懲教院所的人次較2019年減少16%,由14,224人次下跌至11,967人次。
21歲或以上男性的還押在囚人士升幅最大,由2011年每日平均1,023人,上升至2020年的1,521人,增加49%。其次是21歲或以上女性,由2011年每日平均234人,上升至2020年的281人,增加20%。
懲教署表示,因於21歲或以上還押在囚人士大增,對荔枝角收押所和大欖女懲教所造成極大壓力。署方已按計劃分批將部分還押在囚者,分別轉移至赤柱監獄及羅湖懲教所。
+++++++++
24小時不間斷:手機APP:SOH
希望之聲粵語網站:www.sohcradi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