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提要:
1;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提上訴 終院判黎再次羈押監禁
2;香港深水埗主教山發現過百年歷史的羅馬式配水庫
詳細內容:
1;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提上訴 終院判黎再次羈押監禁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押20天,於本月23日獲准以嚴苛條件保釋候審,但港府律政司不服上訴。終審法院12月31日開庭,終院3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律政司申請,黎智英再度羈押監禁,法院將案件於2021年2月1日審理。
今早(31日),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常任法官張舉能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律政司則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
律政司代表陳詞時指,《港區國安法》第 42 條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條中的字眼並不相同,認為 42 條就保釋的門檻較高,相關控罪涉及危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罪責與謀殺罪相似,法庭一般不會給予謀殺罪被告保釋。
代表黎智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則指,根據《終審法院條例》,保釋決定屬「最終決定」,終審法院並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保釋事宜,並指保釋並非處理案件程序中重要或顯著的部份;對於國安法第42條,並不具合理可爭辯之處。
終院3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至下午4時裁決,批准律政司申請繼續羈押黎,直至 明年2 月 1 日的上訴聆訊。
控罪指,73歲的黎智英今年7月至12月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4)條。另一宗欺詐罪,被指2016年6月至今年5月期間,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
2;香港深水埗主教山發現過百年歷史的羅馬式配水庫
香港水務署於近日清拆深水埗的主教山進行水務工程時,意外發現一座隱藏在山中,超過百年歷史的巨型羅馬式建築配水庫。事件引起社會公眾的關注,有環保團體和學者呼籲政府制定保育,保存香港的歷史文物。
香港深水埗主教山的配水庫由於日漸殘舊,今年10月政府水務署開始展開清拆重整工程。12月28日配水庫地面部份上蓋被鑿開後,發現泥土下的建築是戰前興建的巨型圓拱門羅馬式配水庫。
有市民拍攝配水庫的圖片放上網,該處的麻石支柱及紅磚拱門完好無缺,可媲美土耳其伊斯坦堡的古老地下水宮殿。不少市民和議員呼籲叫停工程,亦有環保團體和學者批評,當局對古蹟欠缺敏感度。據悉目前水務署清拆工程已暫停。
香港大學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表示,根據1910年的香港政府文件資料,主教山配水庫屬「九龍重力自流供水系統計畫」的項目之一。而主教山配水庫的古羅馬拱門建築方式,與千餘年前土耳其皇宮的地下儲水庫接近,相信是古羅馬的建築技術先傳到英國,之後再由19世紀末帶到香港。他又指,香港水務工程歷史攸久,不少早年興建的水務設施已由官方列為法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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