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上午港聞提要:
1;黃之鋒警署報到再被拘捕 涉及去年非法集結和違蒙面法
2;抗爭記錄片《理大圍城》被港府打壓 上映前突評為三級電影
9月24日上午港聞:
1;黃之鋒警署報到再被拘捕 涉及去年非法集結和違蒙面法
【希望之聲2020年9月24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9月24日在其facebook專頁發文,指他今天下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時,再次遭到拘捕。警方指控的罪名是去年 10 月 5 日涉嫌非法集結,以及違反《禁蒙面法》。同時被捕的還包含社運人士古思堯,同樣是參與非法集結。目前兩人已獲保釋,案件將於9月30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指,2019年10月5日,有大批的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到中環。上述是違反了香港法例的第245章《公安條例》,屬於未經批准集結。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10月4日首次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禁止市民在集會及遊行時使用物品遮掩面部。法例生效的翌日,大批市民響應網上呼籲,戴上口罩參與港島的「反蒙面法遊行」。黃之鋒當日於社交網站附上戴着黑口罩的相片,以及灣仔遊行人羣的相片。
當時,《禁蒙面法》的訂立引起爭議,25位民主派議員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在去年11月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獲頒令法例無效。但事後,港府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並於今年4月9日獲得勝訴。
2;抗爭記錄片《理大圍城》被港府打壓 上映前突評為三級電影
【希望之聲2020年9月24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記錄片《佔領立法會》及《理大圍城》原定從9月21日起,一連三晚於香港藝術中心放映。但上映前兩小時,突然收到港府電檢處通知,指《理大圍城》被評為三級電影,又指兩部紀錄片「根據現行法例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主辦方「影意志」藝術總監批評,事件是對香港言論自由響起的警號。
由「影意志」發行的香港紀錄片《佔領立法會》及《理大圍城》,在本月初遞交申請時,就遭到港府電檢處的多番刁難,被要求在片頭自行加上警告字句「內容或有誤導成份」,否則不能放映。電檢處更於放映前兩小時將電影評為三級,即未滿18歲的觀眾不能入場觀看。
「影意志」藝術總監崔允信接受傳媒採訪指,兩部紀錄片原定於9月21日至23日晚上,7時45分在藝術中心古天樂電影院上映,三場放映全部滿座。今次的放映沒有做太多的宣傳,但因電檢處的舉動反而令更多人知道。
崔允信引述電檢處指,影片紀錄的事件「根據現行法例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而《理大圍城》則是「影片部份內容或評論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可能未獲證實或有誤導成份」。
他反問,哪有創作人會指自己的紀錄片有「未經證實或誤導」的成份呢?並形容事件是對言論自由敲響的警號。而事件至今,電檢處人員仍無法交代哪些部份屬「誤導或未經證實」。
香港本土派的時事評論員、資深傳媒人梁錦祥表示,對於我們這些老影癡來說,「三級片」只有一個意思:鹹片。但時移世易,今天「三級片」多了另一重意義——「政治」;我們對禁片、禁書更是趨之若鶩,凡「禁」字當頭必定追看。「雪夜閉門讀禁書」,人生一樂事也。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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