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5月28日】(本臺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香港立法會5月27日二讀「國歌條例草案」,大批民眾於香港島、九龍多地示威,反對北京及港府強《國歌法》和《國安法》,警方多次以「大圍捕」的方式,包圍、截查及拘捕市民。截至晚上 9 時半,香港警方通報逮捕360余人,但據民間人權陣線 Telegram平臺指出,實際逮捕人數超過656人。
綜合媒體報導,抗議示威活動從淩晨5時陸續出現,壹直持續到晚間,示威者高喊「香港獨立,唯壹出路」口號,也有示威者用雜物堵路,焚燒路中心的雜物。
當局則出動大批警力及水炮車、鎮暴裝甲車於前壹夜開始在中聯辦外通宵戒備,並用拒馬將立法會、港府總部團團包圍。27日清晨更在多地攔查路人,到晚間已逮捕超過360人,其中銅鑼灣、中環至少180人,金鐘約50人,旺角60人。期間警方還向在場的示威者、記者施放胡椒彈以及胡椒噴霧。
據報導,被逮捕人士中包括不少身穿校服的學生,年紀最輕的僅14歲。壹名女子形容,「到處都是警察,就像戒嚴」。壹名17歲示威者對此感到難過又無力,哭著表示,現在似乎難以繼續進行民主抗爭,「不像之前那樣。」香港眾誌創黨主席羅冠聰批評,這實際上就像是宵禁。
實施宵禁期間,宵禁的執行人員有權對違反宵禁規定的人予以扣留,並對被扣留者的人身進行搜查,對攜帶物品進行檢查。對抗拒宵禁規定的人員,可以對其執行拘留或者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其它強制措施。而宵禁壹般只在戰爭狀態、全國緊急狀態或者戒嚴時期使用。
責任編輯:雲天
圖片:遭拘留的抗議人士與中學生在香港旺角被強迫面壁。(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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