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廣播公司 (BBC) 20日消息報道,英國倫敦高等法院今年3月基於3項理由暫時允許52歲的阿桑奇上訴。但高等法院給美國一個機會,要求提供令人滿意的保證,也就是美國不會尋求判處阿桑奇死刑,並允許他在審判中尋求受到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保護。
在簡短的裁決中,兩位資深法官稱,美國提交的保證不夠充分,並表示他們將允許上訴繼續進行。
阿桑奇周一在倫敦高等法院稱,他可能無法在審判中受到言論自由權保護,因此獲准對被引渡到美國正式提出上訴。兩位法官則表示,他們已正式允許阿桑奇上訴,以聽取他的論點。
報道說,當天有數百名抗議者聚集在法庭外,等待13年法律訴訟的重大裁決。獲准上訴的消息一出,法庭外爆發歡呼和歌聲。阿桑奇的律師團隊曾說,如果他敗訴,他將在24小時內登上橫跨大西洋的飛機。
維基百科資料顯示:朱利安·阿桑奇1971年7月3日出生於澳大利亞昆士蘭州東北海岸的湯斯維爾市(Townsville),原名:朱利安·保羅·霍金斯(Julian Hawkins)。父親約翰·希普頓(John Shipton)是一名反戰活動家和建築師,母親(Christine Hawkins)是一名視覺藝術家。後來阿桑奇一歲時,父母離異。母親克里斯汀與演員布萊特·阿桑奇(Brett Assange)結婚,阿桑奇視繼父為自己的親生父親,他後來的姓也是從繼父那得來。
阿桑奇曾在中央昆士蘭大學(1994年)和墨爾本大學(2003-2006年)學習編程、數學和物理學,但均未完成學位。
2006年,阿桑奇和其他一些持不同政見者、數學家和活動家創辦了 “維基解秘” 網站。在同年阿桑奇所寫的兩篇文章中,他對於 “維基解密” 的創辦動機是這樣解釋的:爲了徹底改變政權的行事方法,我們必須認真、大膽地思考應採取的策略。前人的經歷已經告訴我們,政權自身是不希望發生改變的。我們要超越前人的思維,從新科技中獲取啓發,尋找出對我們有用的、前人沒有機會用到的技術。
成為 “維基解密” 的代言人與編輯之前,他曾輾轉多個國家,居無定所,偶爾也在公共場合露面,就新聞自由、審查制度與調查性新聞工作闡述自己的看法,被稱為“行動主義者”、“黑客羅賓漢”(駭客)。
與維基解密相關的工作使阿桑奇榮獲多項榮譽,例如2009年的國際特赦(Amnesty International)“傳媒獎” 與2008年《經濟學人》(FT)“言論自由獎”。同時,阿桑奇的工作亦備受批評,例如美國白宮稱他的行為是 “魯莽與危險的”。
2010年,因在“維基解密”發布了一系列由美國陸軍情報分析員切爾西·曼寧(Chelsea Manning)所提供的解密事件,曝光大量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期間美國的外交電報和美軍機密文件,引起國際關注,本人也隨即身陷官司。
2012年,阿桑奇在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避難,他與厄瓜多爾政府達成了政治庇護協議。 這種做法一直有效,直到 2019 年厄瓜多爾政府撤銷了他的政治難民身份。 此後他被拘留在倫敦東部貝爾馬什(Belmarsh)高度戒備的監獄。
隨後,美國以 “維基解秘” 公布涉美機密文件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為由,提出17項間諜罪名和1項不當使用電腦罪名的指控,要求引渡阿桑奇。
2021年,英國地方法院法官拒絕了美國的引渡請求,理由是阿桑奇如果被關押在美國惡劣的監獄條件下,很可能會自殺。在獲得美國對其待遇的保證後,高等法院推翻了這一決定。
2022年6月,英國政府簽署引渡令,允許美國政府引渡阿桑奇。阿桑奇方面之後提起上訴。阿桑奇的律師此前表示,如被引渡到美國,阿桑奇可能面臨最高175年監禁。
於2022 年在獄中與 “維基解密” 創始人結婚的阿桑奇的妻子斯特拉·莫里斯·阿桑奇(Stella Moris Assange)更是表示,在多年的監禁期間,阿桑奇的健康狀況惡化,“如果他被引渡,他就會死”。
據報道,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上個月表示,他正在考慮澳大利亞提出的撤訴請求,讓阿桑奇返回自己的祖國。但沒有提供其他細節,
阿桑奇的妻子斯特拉·阿桑奇則認為這是 “一個好跡象”,澳大利亞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稱這一言論令人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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