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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港聞提要:
1;半年發催淚彈1.6萬枚
民權觀察批評「有如軍事行動」
2;美研究報告:中共將性侵抗爭者當成恐嚇手段
3;香港高院拒絕暫緩令 《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4;五毛偽造綠卡抹黑黃之鋒 普通話拼音成笑話
12月10日港聞;
1;半年發催淚彈1.6萬枚
民權觀察轟「有如軍事行動」
【希望之聲2019年12月10日】(本台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反送中抗爭運動至今滿半年。香港警方昨(9日)公布數據,半年間共拘捕示威者逾6千人、發射催淚彈1萬6千枚。《民權觀察》成員批評警方規模有如軍事行動。再有學者呼吁公開中國制催淚彈成分,並指要民心安定,社會才能繁榮。
警察公共關系科在例行記者會表示,自6月9日迄今,共拘捕6,022人,其中2,393名學生,占總人數近四成,當中956人已被檢控。在八大院校被捕的學生中,理大占最多177人,其次是港大、中大、城大均各占逾百人。
警方還公布半年來使用彈藥數量,催淚彈約1萬6千枚、橡膠子彈1萬枚、布袋彈近2千枚、海綿彈1,850枚,以及實彈19發。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警方發射催淚彈的規模有如軍事行動。他指出,根據《禁止化學武公約》,催淚彈被禁止在軍事行動中使用,屬化學武器,會造成無差別攻擊,會傷及許多無保護裝備的無辜市民。尤其「香港這樣一個人口密集的環境,警察仍然這麼大量的使用催淚彈,是對人權的侵害。」
香港中文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竟明表示,警方將催淚彈向人的頭部近距離發射、以及室內發射等行為都不適當,他還提及沙田有民居被射入催淚彈,事主至今都不敢回家。
陳教授強調催淚彈對嬰兒、孕婦、哮喘病人等有害,促警方公布中國制催淚彈成分。陳教授還擔心國產制的催淚彈,可能連生產商都不知內裡參雜的成份。他說「公布成份,才可以化驗,你不公布,我們不知道該驗甚麼。」陳教授還指出,水炮車發射的顏色水也含有大量不同化學劑,同樣令人擔憂,亦可能對環境造成深遠影響。
港大化學系博士K. Kwong亦強調,催淚煙霧帶來的污染,港人無人能置身事外。政府如清晰告訴市民催淚彈相關成份,人們相對會安心,只有人心安定,社會才能繁榮。
2;美研究報告:中共將性侵抗爭者當成恐嚇手段
【希望之聲2019年12月10日】(本台記者斐珍綜合報導)《紐約時報》12月8日報導,香港有女抗爭者遭港警性侵懷孕,透過協助到台灣墮胎。事件更得到台灣基督教會牧師證實。香港反送中抗爭者被拘再遭性侵、性暴力的事件再度引起國際關注,受到輿論各界的譴責。
曾於港媒《明報》、《立場新聞》報導,香港「連登」(LIHKG)討論區11月8日在伊利莎白醫院工作的醫生透過朋友披露,指一名16歲少女在參與反送中運動後被捕,遭警員輪流性侵懷孕,並於該院進行墮胎手術,事件醫護界廣為人知,又指已進入司法程序。
早前於9月27日中環愛丁堡廣場,聲援「新屋嶺拘留中心被捕者」的集會上,有參與者公開指控「新屋嶺」警察的嚴重性暴力罪行。更指出接觸的許多個案,遭性暴力、強奸、輪奸的包括多名未成年男女,這些受害者都處於痛不欲生的掙扎中。有人情緒崩潰,甚至多次尋求自殺;還有的被送到沒有正式精神病房的醫院,要靠長期注射鎮靜劑平復情緒。
近期,美國「The AI Organization」人工智能研究機搆發表報告指,參與「反送中」的示威者被拘捕後,一些女孩被多名港警強奸,而這些所謂「港警」,事實上是被派往香港並得到港府批准的中共警察和國安人員。報告並指出,香港的學生,包括男孩和女孩被宣稱是跳海或跳樓自殺,實際上有部份女生是被強奸的受害者。而中共目的是為恐嚇學生因害怕而退縮,以使北京能順利接管香港。
不過,這些資訊均基於受害人各種理由不願公開曝光,更無警方人員出面承認,因而被香港政府認為是無稽之談,中共官方更嚴斥是造謠生事,無中生有。
香港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主席霍婉紅表示,協會曾於8月21日到9月30日進行調查,發現有67名受訪者在運動期間遭性暴力或性騷擾,其中58人為女性,年齡從20到29歲。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表示,准備將蒐集到的個案資料收入民間報告,向聯合國專家申訴,希望國際社會要求港府徹查事件。
3;香港高院拒絕暫緩令 《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希望之聲2019年12月10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12月10日拒絕就《禁蒙面法》違憲案批出暫緩執行令,將於1月9日審理此案。,換言之《禁蒙面法》即時失效。
高院上訴庭在判辭中指,政府一方未能說服法庭,政府必須繼續引用《緊急法》及相關部份的《禁蒙面規例》,以應付香港的法律與秩序的問題,因此,法庭須批准暫緩執行令的申請。但這次的裁決不能被視為鼓勵或赦免因蒙面被以《禁蒙面法》拘捕的人。
早前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屬違反《基本法》,因此認定《禁蒙面法》亦違憲。之後,香港律政司申請要求法院暫緩執行裁決,本月22日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的申請,但給出7天時間讓律政司上訴,違憲裁決被暫緩執行至11月29日;其後,律政司再提出上訴,法院上訴庭於11月27日裁定短期臨時暫緩執行直至今天。
10月4日特首林鄭月娥繞過立法會,單方面決定援引《緊急法》,禁止在公共集會上使用口罩和其它面罩,頒布被稱為《禁蒙面法》的新法規,讓遮蓋面部的抗議者可能遭到一年徒刑的懲罰。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連同24名民主派議員就法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復核,成功挑戰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
4;五毛偽造綠卡抹黑黃之鋒 普通話拼音成笑話
【希望之聲2019年12月10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二(10日)在臉書貼出一張疑似中共五毛偽造黃之鋒的美國「綠卡」,不但名字寫錯,串字亦用漢語普通話拼音,出生日期同樣出錯,黃之鋒嘲諷指「五毛和小粉紅們要注意喔」。
香港反送中運動半年以來,中共官媒鋪天蓋地抹黑香港學運領袖。近日,出現一款免費網絡游戲「全民打漢奸」,包括黃之鋒在內的多名「反送中」運動領袖,被醜化為「通緝犯」供玩家打擊。
更有疑似中共五毛把貼有黃之鋒照片的美國工作許可證件截圖,上傳到「香港中學生家長反對占中群組」,圖片卻標注「黃之峰綠卡」,並聲言,這是黃之鋒收美國政府錢、搞亂香港、移民美國的鐵證。但證件上的英文名串字,卻是漢語拼音ZhiFeng Huang。
黃之鋒10日在臉書公布這張五毛偽造的「黃之峰綠卡」,卡片上名字顯示的黃之鋒寫成山峰的「峰」,名字串字亦用漢語的普通話拼音,更將出生日期寫為1980年。黃之鋒回應及諷刺道:「我叫 Wong Chi Fung,五毛和小粉紅們要注意喔。」
23歲的黃之鋒因參與2014年的雨傘運動,成為香港年輕一代從事社會運動的領軍人物之一。並先後創辦青年政治團體「學民思潮」和「香港眾志」。
雨傘運動後,黃之鋒被港府拘捕服刑兩個月,在「反送中」運動爆發後,他於6月17日出獄,隨後投入這場新的抗議運動。中共官媒新華社曾稱他是「港獨組織頭目」。但黃之鋒接受外媒專訪時表示,他不主張香港獨立,他們尋求的只是香港自由選舉。他說,香港年輕一代看到中共對基本人權打壓,所以不認同自己是中國公民。
責任編輯:李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