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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港聞提要:
1;香港大律師公會促釋放維權律師王全璋
2;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UGL案 郭卓堅提司法復核
12月18日港聞:
1;香港大律師公會促釋放維權律師王全璋
【希望之聲2018年12月18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因「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失蹤超過3年4個月的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其妻子李文足等4人於本月17日到北京最高法院前削發抗議中國「無法」。香港大律師公會18日發出聲明,促請當局釋放候審的中國律師王全璋。
聲明指,就日內瓦大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於2018年12月10日所發出關於中國內地有關當局扣留中國律師王全璋先生一事的公開請願信,香港大律師公會作出回應,指2015年中國內地各省市多名法律專業人士被扣留及調查,王全璋是其中一位,受查原因包括顛覆國家政權以及藐視法庭行為等指控:「王先生於2015年8月3日被中國內地公安帶走,並於2016年1月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被囚禁超過3年,期間與外界隔絕,並仍未有啟動任何法庭程序處理其控罪,該請願信同時關注王先生因長期被扣押而健康情況每況愈下。」
公會又指,曾經在2015年7月18日及2017年3月31日發出聲明,呼吁中國內地有關當局履行正當程序盡快處理相關案件,並在過程中嚴格尊重中國法律人士及公民的基本人權。並相信中國內地負責該案審訊的有關當局,檢察官及法官清楚了解及會嚴格遵守程序公義,並尊重所有中國公民的的基本權利。鑒於王全璋已被扣留一段非常長的時間,公會敦促中國內地有關當局於候審期間盡快釋放王先生。
今年適逢是《世界人權宣言》頒布70周年,日內瓦律師協會於「世界人權日」發起請願信,全球16個律師組織共同呼吁中國政府立即釋放王全璋律師。
2;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UGL案 郭卓堅提司法復核
【希望之聲2018年12月18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律政司早前以無足夠證據為由,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港元的案件,並承認在案中未有「外判尋求法律意見」。有「長洲復核王」之稱的郭卓堅17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復核,控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有關判決是行政失當及有負公眾合理期望。
郭卓堅在入稟狀中指,梁振英收受UGL款項沒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涉嫌違反《基本法》第47條,根據有關法例,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而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郭卓堅又批評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處理本案時粗疏,明顯與處理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的調查程序不同,不但未有聘請海外獨立專家給予法律意見,更不見有十數頁紙的理據。郭要求法院推翻律政司的決定,以及下令刑事檢控專員重新檢討此事。
責任編輯:李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