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首富、長和主席李嘉誠正式宣布退休
2;律政司決定就梁國雄搶文件案提上訴
3;港府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立法建議
1;香港首富、長和主席李嘉誠正式宣布退休
周五(3月16日)長和系旗下四家公司罕有地一同公布全年業績,今年將滿90歲的長和主席李嘉誠於記者會上宣布,於本年5月10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後,退任長江和記實業及長江實業集團主席、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職務,並由長子李澤鉅接任,李嘉誠就轉任公司資深顧問,退任後會投入基金會工作,特別是醫療及教育方面。
李嘉誠表示,應董事會的要求,同意出任公司資深顧問,期望繼續為集團作出貢獻,就重大事項提供意見。其顧問金為每年5000港元,與現時收取的董事袍金相同。另外,他又表示,董事會建議及推選已在長江集團服務33年的李澤鉅出任集團主席,並續任集團聯席董事總經理。李嘉誠希望各股東對李澤鉅的領導繼續給予支持,集團對前景充滿信心。
2;律政司決定就梁國雄搶文件案提上訴
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前年11月在討論橫洲事件的委員會會議,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藐視罪。早前,裁判官認為有關控罪不適用於在任的立法會議員,裁定控罪無效。案件周五(16日)再提堂。律政司就裁決向高院提上訴,辯方則要求撤控 ,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等候上訴結果。
代表梁國雄的大律師吳靄儀表示,控方告梁國雄的藐視罪,只局限於在立法會作供的證人。指若有議員行為不檢,會議主席有權驅逐議員,《基本法》第75條2 和第79條 7 已足夠規管議員言行,毋須法庭介入,否則會影響三權分立的原則。
3;港府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立法建議
周五,香港政府就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條文建議,公布《國歌條例草案》。
建議概要指出,奏唱國歌時,任何人參與或出席奏唱國歌的場合,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建議還列明中、小學須教育學生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禮儀。此外,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違法,可被判監三年最高及罰款5萬元。政府消息人士指,網上二次創作亦包括在內。但例不設追溯期。
民主派議員認為,國歌法立法建議須要釐清細節,並透過白紙條例草案咨詢公眾。教協會長馮偉華昨日表示,本港學校一直都有教授國歌,認為當局毋須把有關學校的部分納入香港法例。教協亦關注其他與《國歌法》相關的問題,包括關注條文的用詞會否令公眾感到混淆和擔心誤墮法網。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