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建議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子再押後3個月,至12月18日開審。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等罪名,原定去年12月1日開審,特首李家超將案件押後,應該於今年9月25日開審。案件8月18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官杜麗冰表示,經討論後決定再押至今年12月18日,讓各方有更多時間準備,暫訂需審訊80天。
當天前往法院旁聽的香港市民吳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不滿,他認為,押到12月18日時黎智英已被關押超過1千日。吳先生不僅質疑這對被告不公平,更憂慮香港的法治走向「一國一制」。
吳先生說:「《基本法》裡面有一個法律原則是無罪推定,在審訊上被告應推定為無罪,但現在已經是假設有罪,完全是一個中國的法例強加於民主的香港。」
另外,時事評論員譚美德接受美國之音表示對被告不公平,故意拖延時間,他解釋說,控方在開審之後仍然不斷增加新的證據,令審訊日期大幅延長,加上黎智英國安案因特首李家超找人解釋《國安法》,以及還有47人案仍未完成審訊而一再押後開審。
此外,黎智英去年獲終審法院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擔任辯護,之後香港國安委竟然建議入境處拒絕向歐文發入境簽證。
譚美德說:不要再問為什麼很少外國人來香港,或者來投資,因為你現在在做的事情就是令大家害怕,沒有信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