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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7年11月27】(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去信追討早前因宣誓風波,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等4人過千萬薪津,有議員批評做法不合理,質疑是要令他們破產,不能再次參選,梁國雄則認為,明顯受中共人大釋法影響,歪曲香港法例。
喪失議員資格4人被追討千萬薪津 梁國雄:歪曲香港法例(網絡截圖)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因去年10月份立法會宣誓風波被當局起訴,9個月後的今年7月,高等法院裁決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星期一公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考慮外聘及內部法律意見後,決定去信四人追討擔任議員九個月期間的薪津,4人分別支取薪津270萬至310萬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委員考慮到有關款項是涉及到公帑,行管會是有責任追討款項,行管會會先向4人發出要求退還款項的通知,行管會會給一個合理的時間4星期,等候回復,收到回復後再做考慮。”
梁君彥表示,法院裁決四人由去年10月12日起已喪失議員資格,而根據中共人大常委釋法,非議員不能享受有關福利,因此決定全數追討。被追討的4人在多名民主派議員陪同下開記招,批評追討不合理,羅冠聰認為,即使要追討,責任均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身上,因為當日的宣誓獲梁君彥確認。
香港眾志羅冠聰:“即使要追,責任都落在梁君彥身上,因為即使我們跟法庭判決,我們的宣誓是無效,但由一開始,批准宣誓和我們就職的是梁君彥,他應該承擔一個批准錯誤宣誓的責任,所以我們之後所有的工作,和包括投票對外,聘請,都是在立法會和立會主席同意之下履行我們的職責。”
羅冠聰認為,今次追討,絕不是一個簡單的財務糾紛,而是當局要用經濟的壓力,逼使破產,令他們不能參選。
姚松炎認為,議員已工作9個月,如今要追討他們工作期間的薪津,是漠視他們的工作成果,搶奪知識產權。
姚松炎:“這等於搶奪知識產權,我們在9個月裡所付出不單止是勞力,更重要是我們研究成果,對議會決策上的重要一票,但全部都保留,想要。”
梁國雄認為,以選舉呈請為例,即使有人當選議員後,在呈請中敗訴,港府都不會追討薪津,認為今次被追討,顯然是受到中共人大釋法的影響,北京要歪曲香港的法例。
梁國雄:“我想請問,選舉呈請這麼嚴重,例如舞弊,誤導公眾,發假誓等,做了6個月議員後,都不會被追討6個月的薪金。舉例,第日梁天琦選舉呈請成功,我們全個區重選,那些議員會不會把薪金還給政府,不會的。各位,這不是政治迫害是什麼?我覺得是人大常委做了一個違反香港人的選舉決定,而造就成一系列的扭曲,香港現在沒得救。”
他們會在收到秘書處的信件後,再研究下一步行動,他們又呼吁市民在 12 月 3 日參與反威權的游行。另外,被撤銷議員資格的4人中,梁國雄和劉小麗已就案件提出上訴。另外兩個議席,將會連同早前被撤銷梁頌恆和游蕙禎資格的出缺議席,一同在明年三月補選。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