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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7年07月31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外號長毛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因收受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未申報,被港府控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法官星期一裁決指,控罪並非毫無疑點,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梁國雄罪名不成立。不過,梁國雄至今仍身陷多單官司,他批評港府政治檢控。
梁國雄星期一在多名民主派議員聲援下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區域法院法官在判詞指,控辯雙方都同意梁國雄在2012至16年任職立法會議員期間,有收取壹傳媒集團黎智英25萬元捐款,控方指梁國雄沒按立法會《議事規則》披露,剝奪公眾知情權。但判詞指出,控方在控罪中沒指控梁國雄涉及任何貪污行為,亦沒有提出黎智英給予該筆款項用意,會令梁國雄有義務優待黎智英或壹傳媒集團。
至於黎智英總共捐出100萬元給社民連,其中25萬元並沒存入社民連戶口,而是梁國雄的私人戶口。辯方指該筆錢是用於社民連新界東支部,但未能呈交證明,但又沒證據顯示,這筆錢並非用於社民連。
法庭認為,未能夠在毫無合理的疑點下,證明該筆款項是給予梁國雄個人,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梁國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梁國雄聽取裁決後接受傳媒采訪時重申,自己以社民連主席身份收取捐款,因此沒有申報,但非蓄意隱瞞。他指出,案件反應了親中人士及北京政府對民主派的指控不成立。
梁國雄:“民主派被人指受外國勢力操控,收錢去搗亂香港不是事實(是不是還了一個公道給你?)不是還公道,我現在依然受到不停的政治撿控,我8月12日又要來這裡(法庭),面對藐視立法會的指控,這個是匪夷所思,這個例本是保護立法會議員,現在政府卻拿來控立法會議員。”
梁國雄至今仍身陷多單官司,他批評港府選擇性檢控:“其實我之前任職議員的立法會有30宗類似案件,30次漏報。梁君彥主席競選完主席後,當上立法會主席才知道原來自己漏報,包括國籍及其公司。(覺得政府針對你?)公道自在人心,為何一個人會不停被政府控告。”
案情指,梁國雄在2012年5月,透過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收受黎智英一筆25萬元款項,存入私人戶口,並沒向立法會披露。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