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7年03月21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綜合報道)中共政協委員兼上市公司香港資源前主席黃英豪,聯同名媛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一名前公司董事尹應能,涉嫌向上市公司海域化工已故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行賄。法庭早前將案件由高等法院轉至區域法院審理。區域法院3月21日提訊,3被告全部否認控罪,定於今年10月16日開審,預計審訊40天,並於9月11日預審,3被告繼續保釋。
控方暫定61名證人,如能與辯方就部分案情達成共識,證人可減至20名。並會傳召專家證人,以講述公司清盤的事宜。
案情指,3被告於2007年11月1日,向已故上巿公司副主席許浩明提供顧問職位合約,以求獲得於海域化工重組中協助收購作為報酬。黃英豪另被加控一項行賄罪,指他於2009年8月19日以認股權行賄許浩明,作為許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5間附屬公司的報酬。被告徐傳順的女兒徐子淇是香港富豪李兆基二子李家誠的妻子。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