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傳出尚待證實的消息說,香港律政司建議修例,凡是《國安法》案件,可在高院判無罪後,再提上訴,以便翻案重審,港府就此正進行不公開諮詢。
自由亞洲電台4月21日報導說,《明報》引述港府當局還未公開的諮詢文件曝光這一計劃。律政司表示,現行的做法有「漏洞」,修例建議是必要和正當的。
《香港法治報告2018》總編輯兼大律師蔡騏表示,高等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都有陪審團,律政司不能上訴陪審團的判決,是尊重陪審團的做法。他指出,律政司不針對「漏洞」的源頭作處理,顯示《國安法》能凌駕香港所有制度。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前議員許智峰表示,以往把《國旗法》和《國歌法》等中共法律引用至香港,也不會更改香港原有制度,但這次修例是把香港現有制度作重大修改。許智峰批評律政司打破了香港良好司法制度的百年基石,並擔心這樣做是針對正在審訊的多宗《國安法》案件,要加強打擊異見人士。
時事評論人士桑普表示,新建議表面是法律上的技術修訂,實際顯示中共對香港法官的不信任。另外,新的修訂也顯示,港府有意把《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的做法常態和合理化,進一步剝奪被告人得到合理審訊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