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侄子周鋒本周五(6月17)一審宣判12年(網絡圖片)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侄子周鋒本周五(6月17)一審宣判12年(網絡圖片)
湖北宜昌中院今日對邛崍市鴻豐鉀礦肥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人周鋒、周益舂、唐志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周鋒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該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成,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周鋒利用影響力受賄,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9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款項。”另外兩位涉案者周益舂、唐志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及3年和緩刑。3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據了解,周鋒是周永康的侄子,比周永康的兒子周濱小2歲,周濱及周永康的第二任妻子賈曉曄也分別在本月15日及8日被判刑18年及9年。10日內,一家三口均被判刑,一年前,周永康也被判刑無期徒刑,之後,其家族利用權力連鎖貪腐案,才被逐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