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bossini孫女綁架案 大陸綁匪鄭興旺被重判12年有期徒刑(網絡圖片)
香港bossini孫女綁架案 大陸綁匪鄭興旺被重判12年有期徒刑(網絡圖片)
香港法院今日裁定鄭興旺綁架罪名成立,鄭興旺早前已經承認控罪。法官薛偉成判刑時稱,被告及其他綁匪從中國內地持雙程證來港綁架羅氏家族,並打算事成後潛逃大陸,以逃避香港警方追查,是嚴重加刑因素,而在犯案過程中持有武器,令羅君兒持續活在可能被殺的恐懼之下,也被剝奪了基本需要和舒適,事件將對羅君兒和她的家人有長遠的影響,須予重判。
雖然被告聲稱他只負責運送外賣,對綁架不知情。但警方其後在放有贖金的公文袋紙碎中,找到鄭興旺的指紋。警方認為判決可對跨境犯罪起阻嚇作用。
同案另外8名被告早前已在深圳受審,現正等候判決。羅君兒去年4月25日在居所遭綁架,被禁錮於一個山洞中。4月28日傍晚,羅君兒父親向匪徒提供2800萬元贖金,羅君兒亦被放回。至於2800萬港元贖金,絕大部分已起回,尚余11萬元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