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已故大將羅瑞卿的兒子羅宇(網路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6月01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采訪報道)1989年6月4日凌晨,中共將軍隊、坦克開進北京天安門廣場,鎮壓正在廣場抗議的學生,這就是震驚中外的八九六四事件。到了今年,事件歷經27周年,香港及世界各地的華人團體依然每年都會舉辦悼念活動,堅持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中共已故大將羅瑞卿的兒子羅宇,對六四事件、中共高層發號施令的內幕非常清楚,在他寫的《告別總參》的書中有所披露,本台這次特別請來羅宇先生,為我們親自講述27年前那段不為人知的歷史。
他表示,按照中共當時的86憲法,(六四鎮壓)的軍令狀需要三個人簽名,包括軍委主席鄧小平、軍委第一副主席趙紫陽、軍委常務副主席楊尚昆。不過,六四鎮壓的軍令雖由總參遲浩田安排撰寫,但實際上是軍令不全,38軍軍長徐勤先就是因為提出這樣的質疑,被楊尚昆免職。下面請聽報道:
問:羅先生,您好!我們知道你6月4日會去三藩市參與有關六四的論壇,您打算會談些什麼呢?
羅:沒有,我沒有什麼准備,他們請我去,也沒什麼特別要我談的,可能會和民眾對話,民眾會提出一些問題,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人家問什麼我就答什麼。
問:六四已歷經27年,您對當時中共高層在這件事上的安排、策劃、拍板鎮壓的內幕最清楚,可不可以在這裡簡單的說一說?
羅;我剛才和你聊的劇本大綱,就是因為我有這段記憶,所以,我才把這段記憶寫出來,這個已經是最詳盡的了,就是我記憶中最詳盡回憶。因為,(當年)我從巴黎回北京後,我最關心的就是(六四鎮壓)這個命令是怎麼寫的。因為,軍隊要調動,必須有一個作戰命令,這個作戰命令要總參、作戰部起草,沒有這個命令,軍隊不能調動。但是,那個時候憲法規定,實際上就是86憲法規定:軍委命令必須要三個人簽名,一個就是軍委主席鄧小平、軍委第一副主席趙紫陽、再一個就是軍委常務副主席楊尚昆。
你看我的劇本就看到了,這個軍委命令寫的過程,就是我回來以後, 我問了作戰部的同事,他們和我講的。這個命令寫好後,一般的就是先拿給常務副主席簽名,楊尚昆當時不簽,就說先要送給鄧簽,說鄧小平簽名我就簽,確實是這樣,鄧就簽了,然後,楊尚昆就簽了,但是,趙紫陽就沒簽。所以,這個軍委命令,實際上就是軍令不全。就是憲法規定3個人簽,現在只有2個人簽,這個軍令是不成立的。這就是38軍軍長徐勤先拿到命令時,就說軍令不全,38軍軍長說了兩條,第一條是維護治安這個事是警察的事,不是軍隊的事,他說的話是有憲法支持。第二個,他就說軍令不全,因為,憲法規定,3個人簽字,現在只有2個人簽字,結果,38軍軍長被楊尚昆免職了。
總參部遲浩田撰寫命令 背後另有其人
問:那個時候寫這個軍令狀是誰寫的呢?
羅:這個就不好說了,因為,我回來以後,問了很多認識的人,作戰部的朋友告訴我,這個就不好提人家的名字,他們肯定退休了。我從巴黎回到北京,六四我到巴黎,(多少年),89年,6月4日到巴黎,25日回來,3個星期21天。(那你剛好6月4日那天走的嗎?)是呀,(為什麼,其實是偶然的?),是呀,這個我在書上寫了,這就是幾個月以前,我們那個時候出國就要這裡批,那裡批,然後要公司買機票,就是幾個月以前已經安排了,誰知道六四呼出這個事。(當時出去是什麼原因?航展,巴黎航展。)
問:其實到了今天,你覺得89六四鎮壓的事件,你認為罪魁禍手應該是誰?
羅:鄧小平,楊尚昆、遲浩田。我在書上寫了嘛,追究責任就只能追究這三個人的,其實有兩個已經死了,我說具體開槍的那些人,你就不能去追究他們的責任,因為,他們也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你給他下了命令,那個命令寫的是不惜一切代價,所以老百姓、具體的戰士,沒辦法再追究責任,只能說下命令的人,把老百姓和戰士搞到一起去的人,就只能是追究這些人承擔責任,就是,鄧小平、楊尚昆、和遲浩田。遲浩田負責具體安排指揮,起草命令。
問:我看見你劇本裡寫的,遲浩田命令總參部寫作戰命令,那這件事的背後是誰在指使他做呢?
羅:當然是楊尚昆啦,實際上指使他做這件事的是楊尚昆,但楊尚昆肯定是從鄧小平那裡得了命令,然後再指揮遲浩田去寫作戰命令。你不是看到了嗎,那個作戰參謀說,我不能這麼寫,若不惜一切代價,就是要流血,我們都聽了幾次傳達,就是鄧小平,楊尚昆都說,肯定不流血,兩個老帥也說不流血,所以這個是非常真實的故事。作戰參謀說,要寫不惜一切代價,那不就是要流血了嗎,你們不是剛剛剛傳達不流血吧,然後,遲浩田不就說了嗎,那不流血是說給老白姓聽的,剛剛楊副主任不是說了,這次可能要留一點血,實際上,他們早就准備了要流血( 那背後的始作俑者還是鄧小平)當然是鄧小平,楊尚昆啦,他們早就想到要流血。
問:其實這件事,除了您自己知道的一些事之外,還有沒什麼一些內幕,我外面不知道的消息,我們外面人士不知道的呢?
羅:我不是就寫出來了嗎!只是我不能提那些告訴我的那些人,因為,他們還在國內,你得尊重人家,人家還得吃飯。所以,我得承擔所有的責任,我寫出來的東西,我得承擔所有的責任,我不能叫別人去承擔責任了,那不行。(續)
責任編輯:李濤

